朋友公司为了避税分两次发工资,另一份发到我的卡里,我会承担什么风险?

朋友公司为了避税分两次发工资,另一份发到我的卡里,我会承担什么风险?
  • 帮助别人纳税人逃避支付的税收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通过欺骗或隐瞒,金额超过50000元,占总额10%以上的各种税的应纳税额,并未能占应纳税额,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书后,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 纳税人,在五年内,一直受到刑事处罚逃避纳税或已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两次或更多,但也逃避纳税,金额超过50000元,占总额的10%以上的各种税的应纳税额; 纳税人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向公安机关起诉后接受行政处罚的,不影响追究刑事责任。拓展资料1. 单凭两张工资卡是无法避税的。它们是两套账目。两张工资卡只是其中之一。 其原则是公司隐瞒部分收入以规避流转税和所得税,导致外部账户收入和利润较低,同时必须降低外部账户工资成本。 这种方法在私营企业中很常见。对外账户的开立,包括资产折旧、成本、税收和其他费用,以及员工工资。内部账户主要用于记录一些违法的费用,如企业折扣、违规报销等。它也可以花费部分员工的工资或支付部分员工的福利。由于内部账户不能公开,需要为员工单独申请工资卡。如果它不包括在公共账户,当然就不需要申报税收。 也有员工有这种需求的情况,主要出现在像它这样的劳动力成本高的公司。2. 如果个人所得税负担过重,有一定的收入被隐瞒,可以少纳税。同时,公司的五险一金也可以以较低的价格支付,双方都受益。 这样做的公司不会隐瞒收入,只会增加成本,比如增加差旅补贴金额,增加隐性福利,支持员工用私人账单报销。 以上方法绝对不可能操作。一旦被发现,你将承担做假帐的后果。3. 很多企业有两张卡,但动机是违反规定支付员工福利,避税是附带的。 例如,集团每年对下属企业进行绩效考核和工资福利审核。然而,如果一些效率好的单位想要支付更多,他们会设立一个私人金库,给员工私人福利。这个时候,他们还需要申请两张卡。 小金库有两个来源。其一是在购物中心购买购物卡、在公共物品上开发票、进入公共账户进行报销、在节假日给职员发放购物卡等,虚报费用。然而,这种方法是显而易见的。上述情况很常见。告诉他们为非金融人员普及科学和文化知识,以满足你的好奇心,但提醒他们不要这样做。
  • 你可能会需要承担更多个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1、起征点是3500元2、就超过3500元部分征收(3500元超过3500元零元,即3500元不需要征税)3、超过3500元部分,根据超过额度有不同的税率,A:低于1500元部分,也就是说,比3500元多的金额在1500元以内,按3%计算。例如:4000元,超过3500元500元,这500元低于1500元,所以确认为3%税率,个税=500*3%=15元B:高于1500低于4500部分,为10%。例如:工资7000元,超过3500元部分为3500元这个3500元其中1500元属于不超过1500的,用3%,另外2000元属于超过1500元不超过4500元的,按10%,故计算为1500*3%+2000*10%=45+200=245元拓展资料:个人所得税调整2003年10月22日,商务部提出取消征收利息税,提高个人收入所得税免征额等多项建议。2005年初, 广东财政再次对个税免征额提高进行调研,以便为中央尽快出台税改政策提供参考依据。2005年07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2005年08月23日,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首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2005年10月27日,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免征额1600元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6月29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第四次修正。2007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2008年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2010年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6月30日表决通过了个税法修正案,将个税免征额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适用超额累进税率为3%至45%,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 我觉得不能够让朋友这样做。你朋友这样做将他的工资的一部分发到你的卡里。会累积到你个人收入的额度,达到了个税,起征点,将来会对你收取个人所得税。资料拓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income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在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 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 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调至每月5000元。2020年4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征税对象1)法定对象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 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 境内居住而从 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 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2)居民纳税义务人在 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 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 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 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我觉得不能够让朋友这样做。你朋友这样做将他的工资的一部分发到你的卡里。会累积到你个人收入的额度,达到了个税,起征点,将来会对你收取个人所得税。
  • 首先你朋友和他公司的行为就是偷税漏税,需要负法律责任的。你参与了,就是共同犯罪,也需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
  • 这种情况一般都是两相情愿才会操作,既然你怕担风险那就不要答应朋友将钱转入你的卡内,你将你银行卡号告诉朋友并答应他工资转入你卡内,明面上好像没问题,因为他公司发的是你和你朋友二个人的工资
  • 你什么风险也没有,花钱到是方便了。
  • 分两次发薪以避税的做法在我国属违法行为。根据国内税收法规,企业应精确报告雇员薪酬并代为扣除及缴纳个人所得税。此种发薪策略可能致使公司低报纳税收益,以此来规避纳税责任。若被税务机构查证,企业将面临税务处罚,包括补交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等。此外,相关负责人亦可能需承担法律责任。对于员工而言,...

  • 法律分析:这是偷税行为,违法的,不管是多造人还是分多次发工资来达到避税目的都是违法行为。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

  • 帮助别人纳税人逃避支付的税收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通过欺骗或隐瞒,金额超过50000元,占总额10%以上的各种税的应纳税额,并未能占应纳税额,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书后,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 纳税人,在五年内,一直受到刑事处罚逃避纳税或已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两次或更多,但也逃避纳税,...

  • 工资分两笔打入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公司避税,分两次打入,减少交纳税款。 工资分两笔打入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公司避税,分两次打入,减少交纳税款。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

  • 法律分析:如果是在同一个月内分几次发是达不到避税的目的的,因为这种情况下,多次发放的金额应当合并,按一笔工资薪金进行计税。想通过分次发放来避税的话就跨月发,比如每个月的工资都发的很少,剩下的金额当做年终奖在某一个月内一次性发放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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