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业务购买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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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分析
1.一般纳税人的处理
例:2009年11月5日,宏达公司以旧换新从飞腾公司购置一台固定资产。旧固定资产是2005年购入的,原值为38000元,已提折旧34000元。新固定资产不含税售价为44000元,飞腾公司按售价44000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宏达公司旧固定资产折价2000元,另以银行存款支付49480元,取得飞腾公司的新固定资产。购销双方均为一般纳税人,此次业务中没有发生其他相关费用。
一方面,宏达公司购置的新固定资产的价值应按44000元确认固定资产原值;另一方面,处理的旧固定资产属于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在2009年以前购入的,所以应按转让价的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会计处理如下:
(1)旧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4000.00
累计折旧 34000.00
贷:固定资产——旧固定资产 38000.00
(2)旧固定资产折价
借:应收账款——固定资产折价 2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000.00
(3)旧固定资产相关税费
旧固定资产折价视同销售额=折价÷(1+4%)=2000÷(1+4%)≈1923.08(元)
增值税=销售额×4%×0.5=1923.08×4%×0.5≈38.46(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 38.46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8.46
(4)结转固定资产净损益
借: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2038.46
贷:固定资产清理 2038.46
(5)购进新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新固定资产 4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480.00
贷:银行存款 49480.00
应收账款——固定资产折价 2000.00
2.小规模纳税人的处理
假定上例中宏达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其处置旧固定资产的会计及税务处理和一般纳税人相同,只是会计科目“应交税费”只涉及到二级明细科目,即“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但购进新固定资产无论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都不能进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新固定资产的成本包含增值税额。会计处理应为:
借:固定资产——新固定资产 51480.00
贷:银行存款 49480.00
应收账款——固定资产折价 2000.00 - 以旧换新是指购货方用已经使用过的物品换取销售方的新产品。它实际上是一种以销为主,购销兼有的销售方式。在以旧换新业务中,新产品按正常价格销售,购买方以旧产品换购新产品,旧产品按一定的标准作价抵销新产品的价款。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极大推动了家电企业销售额的增长,在企业的购销业务中也有很多是以这一方式来完成的,只是业务大多涉及到的是固定资产。以旧换新方式下,购货方支付的补价比率往往会高于25%,因此会计处理不能等同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此外,以旧换新的旧固定资产购置的时间不同,处置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也不同;一般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与处理也有差别。本文举例说明了以旧换新业务购买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一、购入新商品成本的确定
根据增值的规定,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销售收入为企业新商品的销售价格(不剔除旧商品的收购价)。相应的,购买方应该以新商品的销售价格为基础来确定购入商品的成本。即以新商品的公平市价和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及其他归属于商品成本的相关费用来确定新商品的成本。
二、抵价旧商品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处理旧固定资产属于企业销售已使用过的同定资产,会计上按照固定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进行。根据《》(财税[2008]170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因此,如果企业处理的固定资产是在2009年以前购人的,按转让价的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2009年以后购入的,一般纳税人按转让价17%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增值税。
三、案例分析
1.一般纳税人的处理
例:2009年11月5日,宏达公司以旧换新从飞腾公司购置一台固定资产。旧固定资产是2005年购入的,原值为38000元,已提折旧34000元。新固定资产不含税售价为44000元,飞腾公司按售价44000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宏达公司旧固定资产折价2000元,另以存款支付49480元,取得飞腾公司的新固定资产。购销双方均为一般纳税人,此次业务中没有发生其他相关费用。
一方面,宏达公司购置的新固定资产的价值应按44000元确认固定资产原值;另一方面,处理的旧固定资产属于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在2009年以前购入的,所以应按转让价的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会计处理如下:
(1)旧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4000.00
累计折旧
34000.00
贷:固定资产——旧固定资产
38000.00
(2)旧固定资产折价
借:应收账款——固定资产折价
2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000.00
(3)旧固定资产相关税费
旧固定资产折价视同销售额=折价÷(1+4%)=2000÷(1+4%)≈1923.08(元)
增值税=销售额×4%×0.5=1923.08×4%×0.5≈38.46(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
38.46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8.46
(4)结转固定资产净损益
借: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2038.46
贷:固定资产清理
2038.46
(5)购进新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新固定资产
4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480.00
贷:银行存款
49480.00
应收账款——固定资产折价
2000.00
2.小规模纳税人的处理
假定上例中宏达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其处置旧固定资产的会计及税务处理和一般纳税人相同,只是会计科目“应交税费”只涉及到二级明细科目,即“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但购进新固定资产无论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都不能进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新固定资产的成本包含增值税额。会计处理应为:
借:固定资产——新固定资产
51480.00
贷:银行存款
49480.00
应收账款——固定资产折价
2000.00 - 补充一下楼上 在税务上要求按照货物的市场价格计税 如果是金银首饰是按差价来计税的
- 以旧换新视同销售,按新品销售额进账。
另外要考虑是什么物品,如果是金银首饰,只需要按照差价进账就可以了。
本文举例说明了以旧换新业务购买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一、购入新商品成本的确定 根据增值的规定,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销售收入为企业新商品的销售价格(不剔除旧商品的收购价)。相应的,购买方应该以新商品的销售价格为基础来确定购入商品的成本。即以新商品的公平市价...
情况一:销售方收到旧商品作为抵价,同时销售新商品给购买方。这种情况下,会计分录通常包括两个步骤:首先记录新商品的收入及相关税费,其次记录旧商品的回收成本。假设旧商品已经计提折旧并结转成本,则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以及补贴收入等科目;贷:商品销售成本及应交增值税。此处重点内容是明确旧...
一般商品以旧换新交易在会计处理上,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当企业接受旧商品并出售新商品时,首先需要记录银行存款的增加,同时确认新商品的库存价值。会计分录表现为:借方记录银行存款,贷方分别记录库存商品与主营业务收入,以及应交税费中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值得注意的是,采用以旧换新方式进行销售时,...
税法要求——旧的按购进,新的按销售。借:库存商品 贷:现金 借: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 自己做账,自己看着办吧,别让税务局抓着
税务和会计的处理应该是一样的,但是你说以旧换新买进来的旧货是进项税不太正确。因为旧货也需要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只是旧货的增值税低些,可能两者的差距都在进项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