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用材料还把增值税进项税进入在建工程成本么?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领用材料时,应当把
增值税
进项税计入
在建工程
成本。 你在领用材料时增值税已经抵扣,在建工程领用时,用作进项税转出。 转出的要进入在建工程成本:借:在建工程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这种情况,一般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先将原材料的
计划成本
转为
实际成本
,再做在建工程和转出。
另一种是用实际成本算增值税转出,然后用计划成本算原材料,同时做材料成本差异。
如果材料是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
视同销售
,增值税
销项税
计入成本。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不过,从明年1月1日增值税转型之日起,就不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了,这里就有个税务策划节税的问题,从现在起工程领用原材料可等明年1月在做帐务处理。
若货款已经支付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同时材料入库,则会计处理应为:借记'在途物资'账户,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账户,同时将进项税额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转入相应的贷方。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企业在领用原材料时已进行了进项税额的抵扣,那么在材料入库时,需要在会计分录中...
材料内部领用,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可抵进项税进;用于增值税非应税项目的,要进项税额转出。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
1、购建机器设备等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领用原材料,进项税额不需要转出计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贷:原材料。2、购建不能抵扣产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领用原材料,应将进项税额转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贷:原材料—XX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如果购进材料、工程物资用于机器、设备等生产经营用动产的在建工程,材料和工程物资购入时的进项税允许抵扣,购入时多带带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领用时不需做进项税转出处理: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工程物资 2、不含税价 如果购进工程物资用于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在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