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开票开错了 客户已经交税怎么办

增值税开票开错了 客户已经交税怎么办
  • 去税务申请开红字发票
    在开票系统里打印出一份红字发票通知单,带着发票的认证联和抵扣联及复印件,记账凭证及复印件,对方出具一份拒收理由书。记不太清了,去税务局问问还需要带什么吧。

    我们这办理红字发票,购货方和销货方都可以申请,退货必须由购货方申请。可以让对方去办理,那样你就不用麻烦了。不知道你们那可以不可以。去税务局问问吧。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3]96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的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原蓝字专用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况,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当月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而且尚未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可对原蓝字专用发票进行作废。即在发票联、抵扣联连同对应的存根联、记帐联上注明“作废”字样,并依次粘贴在存根联后面,同时对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原开票电子信息进行作废处理。如果销货方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则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及以后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不论是否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二)因购货方无法退回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销货方收到购货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的,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 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根据962号文的规定已经说明,只有原发票开具错误,才可以退回给销货方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实际操作先按原错票内容开具一张负数发票,然后再按正确的内容开具一份篮字发票交给购货方),如果是未按照规定期限认证并抵扣的,是不允许退回销货方开具负数发票并重新开具 的。

    因此你重新为对方开具发票的做法是错误的,不过已经错了也没有补救的办法了,如果税务局不问,就蒙混过关吧。退货证明无法开具(开具退货证明的情况参考上面文件的第二条)
  • 你的意思就是,税票开错了,对方已经作为进项抵扣,并且报税了,是吧。我觉得如果是这样的话,就没有办法开红字了。你只能认了。因为开红字是在对方发现税票错误,且为认证;或者你发现错误,并且未交予对方的情况下才申请的。当然我们这边是这样,具体的你最好还是问一下税务局
  • 只有重开了啊,一下子也是说不清的,把错票拿去国税局办理,照他们的意思办,好麻烦的哦。没办法的啊,以前手工开个红字就行现在不行的了。
  • 根据962号文的规定已经说明,只有原发票开具错误,才可以退回给销货方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实际操作先按原错票内容开具一张负数发票,然后再按正确的内容开具一份篮字发票交给购货方),如果是未按照规定期限认证并抵扣的,是不允许退回销货方开具负数发票并重新开具 的。因此你重新为对...

  • 若客户收到错误税率的发票,可能无 常抵扣税款。正确的做法是召回错误发票,重新开具正确税率的发票给客户。在会计处理上,先冲销原错误发票,再重新开具并入账正确税率的发票。对于补回差额给客户的建议是,普通发票无法抵扣,因此对客户没有影响。如果已经重开了正确的发票,建议等到7月份时,让客户退回4...

  • 首先要正常缴纳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然后分情况处理 1、金额正确,其他信息错误,需要重开的,开具新发票前,将之前的发票冲红,一正一负开票合计为零 2、金额错误,错误发票金额小于实际应开具金额,开具新发票前,将之前的发票冲红,一正一负开票合计大于零,再次申报时,只需要申报正负发票合计金额 3、金...

  • 既然已经交了税就不用担心了,你进入开票系统,点击"发票查询",找到你已开具的这张专票,打印出来作为做账依据就可以了。

  • 增值税票税率开错了,纳税人应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相关资料至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按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次月开具红字发票,再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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