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缴土地增值税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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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增值税可以在企业所得税中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税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税金是企业为取得经营收入实际发生的必要的、正常的支出,与企业发生的成本、费用性质相同,是企业取得经营收入实际发生的经济负担,符合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因此,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将税金和成本、费用并列为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税金是指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乡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可视同税金。
由此可知,企业预缴的土地增值税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作为税前扣除项的。首先,要明确预缴土地增值税的性质。预缴土地增值税,实质上是企业根据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预估应税金额,向税务机关先行支付的一种税款。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根据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具体情况,计算出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并在规...
综上所述,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的土地增值税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这一政策的实施有利于减轻企业税负,促进房地产开发活动的顺利进行。
土地增值税可以在企业所得税中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税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税金是企业为取得经营收入实际发生的必要的、正常的支出,与企业发生的成本、费用性质相同,是企业取得经营收入实际发生的经济负担,符合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因此...
土地增值税可否在所得税前扣除?根据土地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各地确定的预征率预征土地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授权各地制定具体的预征管理办法.按相关税法及各地较普遍的规定,企业预交的土地增值税在按税法规定结转营业收入时,作为销售税金及附加,按照与营业收入金额相配比的原则在企业所得税前...
答案是肯定的。依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企业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因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无法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预征土地增值税。待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各地制定具体办法。国税发[2009]31号《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