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之前发生的营业税业务已经缴纳营业税,现在还可以补开发票吗?

营改增之前发生的营业税业务已经缴纳营业税,现在还可以补开发票吗?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
    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包括已经申报缴纳营业税或补缴营业税的业务,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人应完整保留相关资料备查。
  • 法律分析:可以。按照税务总局(2018)第42号规定,企业营改增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不管是当时就已申报纳税还是后来补税的,现在都可以补开发票,但只能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 第七条 按照《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改征增值...

  • 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包括已经申报缴纳营业税或补缴营业税的业务,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人应完整保留相关资料备查。

  • 根据税法“实体从旧”的法律适用原则,“营改增”前发生的应税劳务、无形资产转让、房地产销售等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依法履行营业税义务。对于“营改增”前已经发生但未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相关经济活动,在法定追溯期和后续期内仍有监管责任,如2016年5月前未清算的房地产企业,以及应缴未缴的税款,...

  •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对于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发生的应税行为,如果因税收检查等原因需要补缴税款,应当按照营业税政策规定补缴营业税。这意味着,假如您在营改增后发现4月份之前有未申报的营业税需要补缴,您可以按照原有的...

  • 判断纳税义务,如果应交营业税,就补缴营业税;合同没有约定付款时间,按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处理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