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罚则
- 第六十一条 金融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予以通报批评:(一)不按规定提交设立、变更文件的;(二)财务风险控制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三)筹集和运用资金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四)不按规定开设和管理资金账户的;(五)资产管理不符合规定,形成账外资产的;(六)不按规定列支经营成本、费用的;(七)不按规定确认经营收益的;(八)不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提留准备金、分配利润的;(九)不按规定处理财政资金、国有资源的;(十)不按规定顺序清偿债务、处理财产的;(十一)不按规定处理职工社会保险费、经济补偿金的;(十二)其他违反金融企业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第六十二条 金融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金融企业及其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一)不按照规定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显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统一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相抵触,且不按财政部门要求修改的;(三)不按照规定提供财务信息的;(四)拒绝、阻扰依法实施的财务监督的。第六十三条 金融企业违反本规则,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处罚。财政部门在依法实施财务监督中,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依法移送相关管理部门。第六十四条 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财务管理职责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依法进行处理。
(七)不按规定确认经营收益的;(八)不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提留准备金、分配利润的;(九)不按规定处理财政资金、国有资源的;(十)不按规定顺序清偿债务、处理财产的;(十一)不按规定处理职工社会保险费、经济补偿金的;(十二)其他违反金融企业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第六十二条 金融企业有下列情...
或处理职工社会保险费和经济补偿金不规范,将被责令限时改正并可能受到通报批评。更为严重的是,如果金融企业不按规定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且不作修改,或者拒绝、阻碍财务监督,财政部门将对金融企业及其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如果金融企业的违规行为触犯了其他相关法律、法...
分则指接在总则之后的具体内容。通常按事物间的逻辑顺序,或按各部分内容的联系,或按工作活动程序以及惯例分条列项,集中编排。表述奖惩办法的条文也可单独构成罚则或奖罚则,作为分则的最后条文。附则包括的主要内容有:施行程序与方式,有关说明(该文书与其他文书之间的关系,规定附件的效用,数量以及不...
第一条为加强对信托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信托公司的经营行为,促进信托业的健康发展,根据《 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托公司,是指依照《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办法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本办法所称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
此外可通过违约罚则,即逾期付款时间越长,要承担更高的违约金,督促对方尽快支付货款。尽量约定本公司所在地为管辖,避免发生时要到外地打官司,多花财力又恐地方保护主义。 C.建立合同层递报批,审核制,重大合同聘请律师或由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参与谈判.审核。 D.建立合同的档案管理制度,以便合同的跟踪.总结,也为今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