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 先按企业利润计提: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预缴时做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六条的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会计上,由于商品房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未转移和成本不能可靠计量等原因,预售房款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应当作“预收账款”处理。因此,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九条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预缴时做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六条的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会计上,由于商品房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未转移和...
房地产企业预交税金会计处理(一)、预交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在实务处理中,预收房款预交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一般有两种情况:(1)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一般核算方法按预收账款当期的发生额扣除期间费用及税金计算缴纳所得税.会计分录如下: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银行存款房地产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计算...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预缴账务处理答:房地产企业预缴所得税会计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关于未完工开发产品的税务处理问题中明确: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在其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的,...
1、预收房款的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房款 根据相关的规定:对于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企业应当确认为销售收入,并对其进行缴纳企业所得税。2、在会计上,因为商品房成本不能可靠计量、以及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没有转移等原因,所以预售房款是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如何核算 第一,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方式是按月或季预缴、按年汇算清缴.在每月或每季有利润的情况下,以利润额为依据计算得出的预缴企业所得税,需作如下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不需要作计提分录,因为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