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农产品加工生产企业如何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农产品加工生产企业如何缴纳增值税
  •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交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是指销售收入的税额,进项税额是指收购农产品的税额,一般的农产品收购税率为13%
  • 一般纳税人农产品加工生产企业适用9%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应交增值税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
    二、 农产品加工企业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1、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这类农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税法注释所列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
    2、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自产自销的初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免税的农业产品必须是初级农业产品,即只是通过简单的晒干、腌制、切片等粗略的方式制成的农业产品。
    扩展资料:
    税率分类: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6%。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0%: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6%,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税率
  • 一、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交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是指销售收入的税额,进项税额是指收购农产品的税额,一般的农产品收购税率为13%
    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的增值税率为17%。
    二、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 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
    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售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三、《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
    对上述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扩展资料;
    《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
  • 应交增值税是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活动本期应交纳的增值税。按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的差额填写。应注意的是,纳税人企业进项税大于销项税,致使应交税金出现负数时,该项一律填零,不填负数。
    计算公式: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

    扩展资料:

    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9号)规定:新修订的《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降低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称新标准),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税务总局正在制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的具体办法,在该办法颁布之前,为保证新标准的顺利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暂按以下原则办理:
    1、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有关规定仍继续执行。
    2、2008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规定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3、2009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4、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交增值税
  • 农产品(含粮食)适用9%的税率
    适用9%的税率: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扩展资料
    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
    当前,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3%、9%、6%、0%等。
    1、适用13% 税率: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4]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2、适用6%税率: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
    3、适用0%税率:出口货物等特殊业务。
    2017年4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 第一大税种增值税税率简化合并将踏出第一步。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征收率为3%。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
  • 一般纳税人农产品加工生产企业,农产品收购税率为13%,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的增值税率为17%。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扩展资料:
    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五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
  • 方法如下:
    1、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部分行业、部分省份农产品增值税实行核定抵扣政策,如全国范围内的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 业执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如部分省份对部分行业实行的核定扣除,如湖北对人造板,安徽对大米行业等等。

    扩展资料:
    一、自2013年9月1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部门可商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特点,选择部分行业开展核定扣除试点工作。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和财政部门制定的关于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扣除标准等内容的文件,需报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后公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将根据各地区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公布部分产品全国统一的扣除标准。
    三、核定扣除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财税机关要积极推进试点各项工作,妥善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国税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
  • 增值税固定业户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增值税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交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是指销售收入的税额,进项税额是指收购农产品的税额。
    增值税征收通常包括生产、流通或消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是基于增值额或价差为计税依据的中性税种,理论上包括农业各个产业领域(种植业、林业和畜牧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交通和商业服务业等,或者按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批发、零售与消费各个环节。

    扩展资料:
    一般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特殊项目:
    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货物期货交VAT,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业务;
    寄售业销售委托人寄售物品的业务;
    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的业务。
    免征范围: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
  •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交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是指销售收入的税额,进项税额是指收购农产品的税额,一般的农产品收购税率为9%。
    适用9% 税率
    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扩展资料:
    增值税应纳税额算法

    一般纳税人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税率
  • 一般纳税人农产品加工生产企业,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的农产品适用增值税率为10%,加工后的产品仍然属于初级农产品,扣除率为9%,适用税率为9%。
    农产品收购进项税的计算: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乘以10%作为进项税额。具体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等(发票注明金额x(1-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发票注明金额x10%)
    贷:银行存款(发票注明金额)

    扩展资料
    农产品加工增值税税收的优惠政策有:
    1、自产农产品。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包括初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免征增值税。
    2、有机肥产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规定,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3、农资产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企业生产销售的磷肥、氮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免增值税,对农膜以及批发、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等农资产品,免征增值税。
    4、蔬菜流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5、鲜活肉蛋产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产品加工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
  • 1、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部分行业、部分省份农产品增值税实行核定抵扣政策,如全国范围内的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 业执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如部分省份对部分行业实行的核定扣除,如湖北对人造板,安徽对大米行业等等
    扩展资料
    纳税申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间与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是相联系的。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一个季度。
    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至15日申报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固定业户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增值税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申报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3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
    一般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其他一般纳税人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5、《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参考资料:国家税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增值税
  • 农产品增值税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如,餐饮企业甲从企业乙处购买了销售额100元的原材料(税率11%),共支付110元。甲经过加工后,以200元的不含税价(税率6%)卖给了丙顾客,丙总共支付212元。
    则:销项税额=200*6%=12元;进项税额=100*11%=11元。甲当期应纳税额=12-11=1元。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扣除率由之前的11%调整为10%(与增值税率调整相对应),纳税人若从农业生产者手中直接购进农产品,即便取得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仍可按10%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从批发、零售商处购进蔬菜、鲜活肉蛋,可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经过生产、委托加工方式处理后再销售,如销售货物税率为16%,则扣除率为12%。

    扩展资料:
    为了保护农业产业,控制基本民生商品货物税收负担,国家对农产品给予了系列的税收优惠待遇,主要包括:低税率11%、生产环节的免税、流通环节特定产品的免税、取得特定凭证按11%或13%的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
    基于上述系列税收优惠待遇,准确界定农产品范畴对保护增值税税基尤为重要。国家政策对农产品作了较为系统和全面的界定:“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农产品生产后销售的,基于农产品特性会进行一些加工,如木材的切割、稻米的去糠、蔬菜的脱水、肉制品的屠宰切割、腌制等等。上述“初级产品”即是对农产品范畴的关键限定。
    初级产品,一般是指物理加工,如:“将动物骨进行筛选、破碎、清洗、晾晒等工序加工后形成的骨粒产品,仍保持了原动物骨的物理性质,其加工过程属于简单物理加工,应适用农产品13%的增值税税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
  • 1、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部分行业、部分省份农产品增值税实行核定抵扣政策,如全国范围内的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 业执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如部分省份对部分行业实行的核定扣除,如湖北对人造板,安徽对大米行业等等

    扩展资料:
    1、自2013年9月1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部门可商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特点,选择部分行业开展核定扣除试点工作。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和财政部门制定的关于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扣除标准等内容的文件,需报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后公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将根据各地区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公布部分产品全国统一的扣除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
    国税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国税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
    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扩大和调整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
  •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交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是指销售收入的税额,进项税额是指收购农产品的税额,一般的农产品收购税率为13%。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 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 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 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售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交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是指销售收入的税额,进项税额是指收购农产品的税额,一般的农产品收购税率为13%
    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的增值税率为17%。
  • 如需收购农产品,可申请收购发票。如为深加工企业税率为17%,如不是为13% 你可查一下。你具体加工什么?
  • 一般纳税人农产品加工生产企业适用9%税率。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应交增值税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

  • 一般纳税人农产品加工生产企业缴纳增值税,一般的农产品收购税率为13%。1、从2019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2、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3、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4...

  • 一般纳税人农产品加工生产企业缴纳增值税,一般的农产品收购税率为13%。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交增值税额,销项税额是指销售收入的税额,进项税额是指收购农产品的税额,一般的农产品收购税率为13%。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

  •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入的收购免税农产品,开具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发票,按照收购价款,依13%计算进项税额。2、从农业生产单位(例如农场)购入免税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依13%计算进项税额。3、购入农产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进项税额。4、购入其他准予抵扣项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

  • 购进农产品食品加工企业如果是一般纳税人,那么其账目处理如下:购进时: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现金/银行存款 用于加工时: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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