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形有哪些

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形有哪些
  • 法律分析:1、纳税人销售自建普通住宅并且增值额与可扣除项目的比例不超过20%2、企事业单位销售房屋用于廉租房并且增值额与可扣除项目的比例不超过20%3、国家由于城市规划等原因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个人销售住房的5、除房地产企业外,将房地产用于投资或者联营的6、共建房屋,比如一方出资金,一方出土地,建成以后分房居住的;建成以后用于销售的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 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形如下:1、纳税人销售自建普通住宅并且增值额与可扣除项目的比例不超过20%。2、企事业单位销售房屋用于廉租房并且增值额与可扣除项目的比例不超过20%。3、国家由于城市规划等原因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个人销售住房的。5、除房地产企业外,将房地产用于投资或者联营的。6、共建房屋,...

  •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 免征土地增值税如下: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征税;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它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产,不征税。不予...

  • (3).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朝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4).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5).1994年1月1日...

  • 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形有:建造出售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转让旧房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合作建房按比例分房自用的;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的;个人互换住房的;开发商房产产权未发生转移的;投资主体存续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重组权属转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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