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企业的股东里可以有香港人吗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1、是
2、不需要
3、没有问题 - 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体条例》规定,我国公司分为两种形式: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对于这两种类型的公司的股东并未禁止国籍。
1、《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公司只要股东不全部是香港人的话,是没有问题的。
2、《公司法》第七十九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 境内有住所。因此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没问题,同样排出所有股东均为香港人的情形,否则为外商独资企业。
3、一人有限公司及独资企业均排除香港人股东资格,否则都成为外商独资企业。 - 1、外籍人士可以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2、《公司法》只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五十名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并未对股东的国籍进行限制。
《公司法》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1、外籍人士可以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2、《公司法》只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五十名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并未对股东的国籍进行限制。《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因此,即使您的公司增加了香港籍股东,只要其他条件和所有权结构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内资企业性质并不会因此改变。
可以, 香港人证件需要在香港办理相关认证, 证件及认证资料出示可以
香港身份自然人可以成为大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这是法律不禁止,法规允许的事项。
如果香港人一定要设立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考虑采用隐名股东的方式进行操作。这意味着名义上的登记股东为内地个人,而实际股东为香港个人。但是,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同可能会对双方的隐名投资协议及公司的后续运作产生不同的影响,因此在操作时需要特别谨慎。在广州,香港人可以申请设立“港人内资公司”,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