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的明细科目

应交税费的明细科目
  • 应交税费的明细科目,主要是以下: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税金)
    4、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
    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7、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8、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9、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10、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1、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12、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3、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14、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15、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16、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17、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扩展资料: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主要明细科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交税费
  • 应交税费明细科目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 15、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16、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17、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 应交税费科目 ⑴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 增值税 、 消费税 、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 土地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 车船税 、 教育 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企业代扣代交的 个人所得税 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⑵本科目可按应交的...

  • 应交税费明细科目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应交个人所得税、应交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应交税费属于强制性征税内容,指单位或个人的收入所得依照国家税率征收的法定税金。应交税费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 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地方教育附加等。

  • 应缴税费明细科目分别有:应交增值税,企业采购物品或购买服务会产生增值税进项税额;企业销售产品或服务会产生增值税销项税费。应交消费税、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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