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固定资产报废需要向税务局审批,哪些不用?有界限吗?

哪些固定资产报废需要向税务局审批,哪些不用?有界限吗?
  • 不需要报批的是正常损失。包括:低于净值的价格出售(非关联方),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等。

    其他情况发生的损失,成为非正常损失,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报批后,才能在税前列支。
  • 非正常报废的要向税务局报批(如 工人误操作导致的报废)

    正常报废不向税务局报批
  • 不是正常范围内的要向税务局报批,正常的就不用了。
  • 非正常损失
  • 固定资产报废需要在税务局报备。如果企业因提前报废固定资产而产生损失,并希望这些损失能够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予以税前扣除,就必须向税务机关进行专项申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企业应先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写《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和《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

  • 固定资产报废需要去税务局报备。 固定资产报废是固定资产由于参加生产或某种特殊原因,丧失其使用价值而发生的废弃。固定资产报废时,应先由使用部门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报废清理对象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单”,详细说明固定资产的技术状况和报废原因。经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经企业领导或上级部门批准...

  • 正常情况下,固定资产报废无需报税务局审批。然而,若固定资产提前报废,则需经税务局审批,否则不允许税前抵扣。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一般无需经过主管税务局的审批手续。企业进行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理,主要依据相关会计准则及企业内部管理规定执行。在处理完毕后,企业通常需要对报废资产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如...

  • 固定资产报废时不论正常到期报废还是提前报废都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但申报的方式不同,前者是清单申报,后者是专项申报。《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九条 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规定,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除上述以外的固定资产报废损失,需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扣除。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