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固定资产报废时,都需要到到税务局做申报吗?

请问固定资产报废时,都需要到到税务局做申报吗?
  • 固定资产报废时不论正常到期报废还是提前报废都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但申报的方式不同,前者是清单申报,后者是专项申报。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第九条 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
    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第十条 前条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
    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关于提供资料的问题,25号公告也有规定:
    第二十九条 固定资产盘亏、丢失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资料;
       (二)固定资产盘点表;
       (三)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
       (四)固定资产盘亏、丢失情况说明;
    (五)损失金额较大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报告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
    确认:
       (一)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
       (二)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资料;
       (三)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材料;
       (四)涉及责任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的说明;
    (五)损失金额较大的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
    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被盗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相关资料;
    (二)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
    (三)涉及责任赔偿的,应有赔偿责任的认定及赔偿情况的说明等。
    具体再看一下25号公告,规定的还比较清楚。
    除上述资料外,还应填写《企业资产损失清单申报扣除申报表》或《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扣除申报表》,申报后税务机关会给企业一份,作为已经申报的凭据。
  • 固定资产报废时不论正常到期报废还是提前报废都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但申报的方式不同,前者是清单申报,后者是专项申报。《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九条 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

  • 在固定资产报废的后期,需要进行账务处理和凭证准备。企业需要根据会计准则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调整资产账目,并准备相关的凭证和文件。这些文件包括报废申请、审批文件、资产评估报告等。详细解释:固定资产报废是一个涉及多个环节的过程。首先,单位或企业需要明确报废的原因,这关系到企业的决策和未来的发展规...

  • 税务局批示:在某些国家或地区,固定资产报废可能需要向税务局提交相关申请,并获得批示或许可。税务局可能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以确保资产报废程序的合规性和税务处理的准确性。建议您咨询当地税务局的规定,了解是否需要前往税务局办理相关手续。会计事务所评估:在某些情况下,为了确保固定资产报废的准确...

  • 在此之后,批准下来的“固定资产报废单”应当立即送往财务部门一份,以此作为指导我们组织固定资产清理核算的基本依据。

  • 首先,需要向所在的公司先上报申请,然后到相关部门领取固定资产的报废申请表格进行填写,之后审批,接着等待公司主管部门的领导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之后,如果不同意,申请会被撤回,同意就继续看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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