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企业可否享受税收优惠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一、二点可以肯定:
1、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不能享受;
2、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优惠可以享受。
二、其他优惠有二种观点:
1、正方观点:国税发[2000]第38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而国税发[2008]第30号第十七条废除了该规定。从这而言,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是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的。
2、反方观点: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一般都属于帐目核算不规范,无法准确计量收入、成本、费用的,一个连收入、成本都不能准确核算的企业,如何确定其应该享受的优惠额度呢?所以从立法精神上讲,是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的。 - 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份额应当占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六十。中小企业无法提供的商品和服务除外。政府采购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政府采购部门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采购信息,为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提供指导和服务。【摘要】
核定征收企业可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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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国家扶持政策在《 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有所体现。有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扶持、创新支持、市场开拓、服务措施、权益保护等。【回答】
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份额应当占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六十。中小企业无法提供的商品和服务除外。政府采购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政府采购部门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采购信息,为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提供指导和服务。【回答】
《 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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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下的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免税收入有关税收优惠,但除此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均不得享受。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企业。根据减半征税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依照原办法征收。
【答案】: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优惠。
1、正方观点:国税发[2000]第38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而国税发[2008]第30号第十七条废除了该规定。从这而言,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是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的。2、反方观点: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一般都属于帐目核算不规范,无法准确计...
采用核定征收的企业则不享受税收优惠,且不得申请退税。转换为查账征收后,核定征收的年度视为获利年度的起始点。为确保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的规范性,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该通知明确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