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区别与联系

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区别与联系
  •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联系与共同点。
    (一)二者的共同点。
    1.审计方法基本相同。
    因为,不管是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在现场查证中,基本上都要使用审阅、核对、复核、重新计算和统计抽样等常规的审计方法来发现问题;
    2.审计程序大同小异。
    常用的顺查法和逆查法以及进驻被审计单位前的通知、进驻时的见面会和结束现场后的座谈会,这些基本程序也都差不多;

    3、审计依据基本接近。
    内、外审计常用的法规依据一般都有:《会计法》、《会计基础规范》、《现金管理条例》、《会计准则》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等(以下简称“常用法规”);
    行为依据也要有:审计通知或业务约定书等,名称虽然不同,但作用和意思都差不多;
    (二)二者的联系。
    二者的联系主要是:内部审计的结论,往往是外部审计在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范围时不可缺失的部分;而外部审计中发现问题和调帐意见以及《管理建议书》(或者是处罚决定)又成为被审计单位改善经营管理和加强会计核算的重要依据。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区别。
    1、审计范围不同。其中:
    社会审计的范围主要是对委托单位内部控制情况的必要调查(也称为“风险评估和符合性测试”)和年度会计报告相关资料的审核(可称为“实质性测试”);
    政府审计的范围是国有企、事业单位整个的财务收支或者基建项目;
    而内部审计的范围还包括内部控制的详细调查和经济效益的评价等。
    2.审计人员不同。
    进行社会审计的人员主要是以注册会计师为主的项目小组或团队(指大型审计);
    政府审计人员是由厅、局领导派出的部门负责人和审计师及外聘的专家(特殊项目除外,如经济责任审计等);
    而内部审计人员一般均为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和在职职(员)工,只有涉及到复杂项目或者是特殊需要才会聘请一些外部的专业人才(如: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造价师等);但若涉及到生产经营情况调查和经济效益审计项目,则还要有“三师”人员参与,即:会计师、经济师和工程师等。
    3.审计目的不同。
    社会审计的目的主要是验证企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或财务收支,并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发表公允性意见,为报表使用者(如:金融机构,各级各类主管部门,包括:工商局、金融办、银监会、证监会、科技厅、财政厅和工信局及行业协会等)提供决策依据;
    政府审计的目的主要是查错防弊,对照国家政策,运用审计方法,查出国有企事业单位存在的违法乱纪行为,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如: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责令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他处理措施[2]),保护国家财产不受侵占,维护国家财经法纪的严肃性;。
    而内部审计的目的则主要是,通过审计和分析评价,如何来加强单位的内部管理、提高核算水平和经济效益。
    4、报告格式不同。
    社会审计的报告一般是简式的,分为:正文、三张主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等;
    政府审计的报告一般都是详式的,分为:审计依据、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实施审计的基本情况审计评价意见等。即根据不同的审计目标,以审计结果为基础,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发表评价意见。审计查出的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的事实和定性、处理处罚决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有关移送处理的决定。必要时可以对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管理的意见和建议[3];
    而内部审计报告应当包括审计概况、审计依据、审计发现、审计结论、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4]。
    5、使用人员不同。
    社会审计的报告一般是在接受委托的前提下,完成审计程序后,提供给委托人使用;
    政府审计的报告一般是连带处理决定一并送达被审计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
    而内部审计的报告只用上报给单位的主管领导或者董事会就行了。
    6、审计权限不同。
    社会审计所有的审计业务都必须是在接受被审计单位、上级主管委托或者签订了业务约定书的前提下进行的,并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带有强制性;
    政府审计的大都是根据上级批准的年度审计计划、全国统一安排的审计项目和临时下达的审计指令进行的,带有强制性。
    而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则是按照董事会批准的年度审计计划和董事长、总经理临时指派的审计任务进行的,也有一定的强制性,但其程度和分量则是不能与政府审计相提并论的。
    7、管理体制不同。
    会计师事务所是一个社会中介机构,只接受行业协会的管理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自从1998年与挂靠单位(各厅、局)脱钩后,已经没有什么行政领导和主管部门了;
    国家审计机关则要接受国务院、各省、市和县政府行政领导及各级审计机关的业务领导(即“双重领导”)。
    而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机构只是企事业单位内部的一个常设机构,一般情况下只接受董事长或总经理领导。
    8、审计依据略有不同。
    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除了要依据上述“常用法规”外,还要遵循国务院和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法规(如:《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以及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行业规范(如:《 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准则》、《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规范》等) ;
    国家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除了要依据上述“常用法规”外,主要依据是《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还有各项专用法规(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
    而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的主要依据是上述“常用法规”和内部管理的一些具体规定以及《内部审计准则》。
    9、核算管理稍有差异。
    会计师事务所除了要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外,还要执行财政部专门下发的行业管理和核算制度(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而且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国家审计机关作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肯定执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以及各级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如:差旅费、会议费等都有专门的规定),具体的会计核算一般是由各级财政核算中心负责的;
    而内部审计机构则是所属单位统一管理和核算的一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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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与外部审计相比,共同点为掌握基本的审计技术,审计结果可能存在相互借鉴。
    区别:
    1、独立性不同。相比外部审计常用的《独立审计准则》,因两者的目标不同和服务对象不同,导致两者独立性不相同。
    2、两者的审计目标不同。外部审计的目标常常受到法律和服务合同的限制,而内部审计的目的是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公司治理流程的有效性,帮助企业实现其目标。
    3、两者关注的重点领域不同。外部审计的关注重点领域受到法律和合同的指定,主要侧重点是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合规性,也就是对财报的合法性、公允性作出评价。而内部审计主要侧重点是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目标达成、经营效率等方面。

    扩展资料
    审计方法:
    1、顺查法。按照经济活动发生的先后顺序和会计核算程序,依次审核和分析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
    2、逆查法。按照经济活动进行的相反顺序,先审查会计报表,从中发现错弊和问题,然后有针对性地依次审查和分析报表、帐簿和凭证。
    3、抽查法。提供三种抽样方法,包括等距抽样、随机抽样、PPS抽样,从被审单位被审计对象中抽取其中一部分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借以推断审计对象总体有无错误和弊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内部审计
  • 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联系:与外部审计相比,共同点为掌握基本的财务审计技术,审计结果可能存在相互借鉴。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总体目标是一致的,两者均是审 计监督体系的有机组成部门。
    内部审计具有预防性、经常性和针对性,是外部审计的基础,对外部审计能起辅助和补充作用;而外部审计对内部审计又能起到支持和指导作用。由于内部审计机构和外部审计机构所处的地位不同,它们在独立性、强制性、权威性和公证作用方面又有较大的差别。
    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区别:
    1、独立性不同。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包含两方面,一方面是指内审人员履职时免受威胁,另外一方面指审计组织机构的独立,即与董事会的汇报关系的独立。相比外部审计常用的《独立审计准则》,因两者的目标不同和服务对象不同,导致两者独立性不相同。
    2、两者的审计目标不同。外部审计的目标常常受到法律和服务合同的限制,如常见业务——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是财报的合法性、公允性作出评价,而内部审计的目的是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公司治理流程的有效性,帮助企业实现其目标。
    3、两者关注的重点领域不同。外部审计的关注重点领域受到法律和合同的指定,例如财务报表审计中,外部审计主要侧重点是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合规性,也就是对财报的合法性、公允性作出评价。而内部审计主要侧重点是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目标达成、经营效率等方面。
    4、业务范围不同。外部审计的业务范围受到法律和合同的指定,如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鉴证审计、尽职调查等业务。而内部审计是以企业经济活动为基础,拓展到以管理领域为主的一种审计活动。
    5、审计标准不同。内部审计的标准是非法定的公认方针和程序,如IPPF;外部审计的标准是法定的独立审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
    6、专业胜任能力要求不同。内部审计要求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水平,由于内部审计的目标是帮助企业实现其目的,改善机构运作并增加价值,故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与水平。

    扩展资料: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合作方式:
    1、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评价是内部审计的基本内容之一。当外部审计认为内部审计采用了适当的方法进行风险评估并能够提供内部控制健全的肯定的保证时,外部审计可以利用这一信息决定审计程序的程度和范围,从而大大减少重复工作。
    2、财务报表审计:财务报表审计是外部审计的主要职能,但由于财务报表审计辐射面广,外部审计人员受成本和时间的限制,很难有效地控制审计风险。内部审计通常会进行一些相关的特定工作以保证编制财务报表的相关系统得到很好的控制,同时在风险评估中还会考虑影响财务报表的重大错误和违规事项。
    内部审计的这些工作可以为外部审计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所用,外部审计在实施审计程序以形成审计意见时,一定程度上会考虑和依靠内部审计对相关控制的评价意见和所作的特定检查工作。同时,在这方面内外部审计师也有机会进行联合检查,以服务于双方的目标。
    3、经营业绩审计:内部审计可以考虑把业绩评价作为日常系统审计工作的组成部分,或者被要求检查业绩评价系统,或检查业绩评价的结果。
    外部审计也可能被邀请对报告的业绩评估结果发表意见,如果能保证内部审计相关工作的标准,外部审计在一定范围内会依赖内部审计的活动,以减少所需的新工作量和避免审计活动的重复。
    4、揭示和防止舞弊审计: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都有责任阻止和发现舞弊。内部审计比外部审计在这点上承担着更广的义务和责任,它可以执行系统审计,包括对阻止和发现舞弊的内部控制的存在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以及像考虑财务经营系统审计的常规风险一样考虑舞弊风险;
    内部审计也可以参与任何特定的舞弊的调查。外部审计则更为关注舞弊可能引起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外部审计在评估财务报表背景下舞弊风险时应考虑内部审计关于舞弊的检查活动。
    以上四个领域,存在着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合作的实践机会,但内、外部审计能否在这些方面进行有效的合作,还取决于双方开展协调有效的审计服务的积极态度、经常性的磋商机制、正式和非正式的沟通等。因此,要保证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有效合作,还有赖于建立起多维度的战略性协作的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内部审计 (三大类审计之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部审计
  • 联系:与外部审计相比,共同点为掌握基本的审计技术,审计结果可能存在相互借鉴。
    区别:
    1、独立性不同。
    相比外部审计常用的《独立审计准则》,因两者的目标不同和服务对象不同,导致两者独立性不相同。
    2、两者的审计目标不同。
    外部审计的目标常常受到法律和服务合同的限制,而内部审计的目的是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公司治理流程的有效性,帮助企业实现其目标。

    3、两者关注的重点领域不同。
    外部审计的关注重点领域受到法律和合同的指定,主要侧重点是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合规性,也就是对财报的合法性、公允性作出评价。而内部审计主要侧重点是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目标达成、经营效率等方面。

    扩展资料审计过程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接受业务委托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执业准则的规定,谨慎决策是否接受或保持某客户关系和具体审计业务。在接受委托前,注册会计师应当初步了解审计业务环境,
    包括业务约定事项、审计对象特征、使用的标准、预期使用者的需求、责任方及其环境的相关特征,以及可能对审计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交易、条件和惯例等其他事项。
    接受业务委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了解和评价审计对象的可审性;决策是否考虑接受委托;商定业务约定条款;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等。
    二、计划审计工作  
    计划审计工作十分重要,计划不周不仅会导致盲目实施审计程序,无法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影响审计目标的实现,而且还会浪费有限的审计资源,增加不必要的审计成本,影响审计工作的效率。
    一般来说,计划审计工作主要包括:在本期审计业务开始时开展的初步业务活动;制定总体审计策略;制定具体审计计划等。计划审计工作不是审计业务的一个孤立阶段,而是一个持续的、不断修正的过程,贯穿于整个审计业务的始终。
    三、实施风险评估程序  
    审计准则规定,注册会计师必须实施风险评估程序,以此作为评估财务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基础。所谓风险评估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实施的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程序。
    风险评估程序是必要程序,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特别是为注册会计师在许多关键环节做出职业判断提供了重要基础。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是一个连续和动态地收集、更新与分析信息的过程,贯穿于整个审计过程的始终。
    一般来说,实施风险评估程序的主要工作包括: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层次以及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包括确定需要特别考虑的重大错报风险(即特别风险)以及仅通过实质性程序无法应对的重大错报风险等。
    四、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  
    注册会计师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本身并不足以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包括实施控制测试 (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和实质性程序。
    因此,注册会计师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后,应当运用职业判断,针对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确定总体应对措施,并针对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五、完成审计工作和编制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在完成财务报表所有循环的进一步审计程序后,还应当按照有关审计准则的规定做好审计完成阶段的工作,并根据所获取的各种证据,合理运用专业判断,形成适当的审计意见。
    本阶段主要工作有:审计期初余额、比较数据、期后事项和或有事项;考虑持续经营问题和获取管理层声明;汇总审计差异,并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或披露;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和财务报表;与管理层和治理层沟通;评价审计证据,形成审计意见;编制审计报告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内部审计
  •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联系:
    二者的联系主要是:内部审计的结论,往往是外部审计在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范围时不可缺失的部分;而外部审计中发现问题和调帐意见以及《管理建议书》(或者是处罚决定)又成为被审计单位改善经营管理和加强会计核算的重要依据。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区别:
    1、审计范围不同。
    社会审计的范围主要是对委托单位内部控制情况的必要调查(也称为“风险评估和符合性测试”)和年度会计报告相关资料的审核(可称为“实质性测试”);政府审计的范围是国有企、事业单位整个的财务收支或者基建项目;而内部审计的范围还包括内部控制的详细调查和经济效益的评价等。
    2、审计人员不同。
    进行社会审计的人员主要是以注册会计师为主的项目小组或团队(指大型审计);政府审计人员是由厅、局领导派出的部门负责人和审计师及外聘的专家(特殊项目除外,如经济责任审计等);
    而内部审计人员一般均为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和在职职(员)工,只有涉及到复杂项目或者是特殊需要才会聘请一些外部的专业人才(如: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造价师等);但若涉及到生产经营情况调查和经济效益审计项目,则还要有“三师”人员参与,即:会计师、经济师和工程师等。
    3、审计目的不同。
    社会审计的目的主要是验证企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或财务收支,并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发表公允性意见,为报表使用者(如:金融机构,各级各类主管部门,包括:工商局、金融办、银监会、证监会、科技厅、财政厅和工信局及行业协会等)提供决策依据;
    政府审计的目的主要是查错防弊,对照国家政策,运用审计方法,查出国有企事业单位存在的违法乱纪行为,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如: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责令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他处理措施,保护国家财产不受侵占,维护国家财经法纪的严肃性。
    而内部审计的目的则主要是,通过审计和分析评价,如何来加强单位的内部管理、提高核算水平和经济效益。
    4、报告格式不同。
    社会审计的报告一般是简式的,分为:正文、三张主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等;
    政府审计的报告一般都是详式的,分为:审计依据、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实施审计的基本情况审计评价意见等。即根据不同的审计目标,以审计结果为基础,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发表评价意见。审计查出的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的事实和定性、处理处罚决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有关移送处理的决定。必要时可以对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而内部审计报告应当包括审计概况、审计依据、审计发现、审计结论、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
    5、使用人员不同。
    社会审计的报告一般是在接受委托的前提下,完成审计程序后,提供给委托人使用;
    政府审计的报告一般是连带处理决定一并送达被审计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
    而内部审计的报告只用上报给单位的主管领导或者董事会就行了。
    6、审计权限不同。
    社会审计所有的审计业务都必须是在接受被审计单位、上级主管委托或者签订了业务约定书的前提下进行的,并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带有强制性;
    政府审计的大都是根据上级批准的年度审计计划、全国统一安排的审计项目和临时下达的审计指令进行的,带有强制性。
    而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则是按照董事会批准的年度审计计划和董事长、总经理临时指派的审计任务进行的,也有一定的强制性,但其程度和分量则是不能与政府审计相提并论的。
    7、管理体制不同。
    会计师事务所是一个社会中介机构,只接受行业协会的管理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自从1998年与挂靠单位(各厅、局)脱钩后,已经没有什么行政领导和主管部门了;
    国家审计机关则要接受国务院、各省、市和县政府行政领导及各级审计机关的业务领导(即“双重领导”)。
    而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机构只是企事业单位内部的一个常设机构,一般情况下只接受董事长或总经理领导。
    8、审计依据略有不同。
    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除了要依据上述“常用法规”外,还要遵循国务院和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法规(如:《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以及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行业规范(如:《 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准则》、《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规范》等) ;
    国家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除了要依据上述“常用法规”外,主要依据是《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还有各项专用法规(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
    而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的主要依据是上述“常用法规”和内部管理的一些具体规定以及《内部审计准则》。
    9、核算管理稍有差异。
    会计师事务所除了要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外,还要执行财政部专门下发的行业管理和核算制度(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而且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国家审计机关作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肯定执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以及各级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如:差旅费、会议费等都有专门的规定),具体的会计核算一般是由各级财政核算中心负责的;
    而内部审计机构则是所属单位统一管理和核算的一个部门。

    扩展资料:
    存在问题
    内部审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管理体制不顺。
    为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内审机构只能接受公司或集团董事长或总经理的直接领导。可往往有不少单位将内审计机构交给副总代管,甚至划归财务部领导。
    2、水平有待提高。
    虽然内审在许多方面有别于外部审计,但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也很重要。特别是对其所服务单位的生产和经营情况必须要做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才能提出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3、依赖思想严重。
    有些国有企事业单位(特别是集团公司)却把社会审计当作一个服务工具,将本来应该自己进行的一些工作(如:汇总或合并报表,财产清查等)一股脑儿全部推给聘请的事务所,要求为他们代做财产清查、调整帐务、甚至是合并报表和编写附注等。
    社会审计方面:
    1、两极分化现象比较严重。
    在行业协会的正确引导和各位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全国的会计师事业发展很快,势头良好,最明显的标志是年收入的稳步增长和注册会计师队伍的不断壮大。但是,由于人员素质、经营理念和方式、方法参差不齐(特别是主任会计师),已经呈现出两极分化的局面:大中型事务所的业绩逐年增长,有的甚至达到几个亿!而小型事务所的年收入只有几万元甚至几千元。
    2、把控风险严重不足。
    由于上述原因,有些事务所为了争取业务,甚至不进行基本的审计程序,仅凭三张会计报表就出审计报告,更谈不上内部控制、会计政策调查、风险评估和编制审计底稿了;
    3、降低价格恶意竞争。
    因为中介机构发展较快,特别是在国家政策引导下,合伙事务所的大量涌现。有些实力不强、资质不全的小型事务所,往往采取低价竞争的手段去承揽业务(有些收费甚至低的离谱),导致行业协会领导和财政机关辛辛苦苦争取来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形同虚设。此举已经严重地干扰了会计市场的正常秩序和良性发展。
    政府审计方面。
    1、“同级审”流于形式。
    自从审计长李金华上台后,借助“审计风暴”的影响力,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终于批准了审计机关多年争取的“同级审”(即同级审计机关可以对同级财政预、决算进行审计)的要求。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有些审计机关并未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契机,而是在同级审或下级审时流形式、走过程,以收缴部分违纪款或争取财政多拨款为目的,几乎没有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
    2、没有借用专家顾问。
    政府审计项目中,往往涉及到一些特殊行业或者特殊事项(如:工程造价、偷逃税款和贪污挪用等),而国家审计机关也不可能全部具有这些方面的专业人才。但迫于费用或者面子问题,又不愿意去聘请上述方面的专家顾问去参与或者完成相关项目,只能使这些项目被束之高阁起来。
  • 1、独立性不同:根据IIA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于2011年发布的IPPF内部审计实务框架第1100、1110章节,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包含两方面,一方面是指内审人员履职时免受威胁,另外一方面指审计组织机构的独立,即与董事会的汇报关系的独立。相比外部审计常用的《独立审计准则》,因两者的目标不同和服务对象不同,导致两者独立性不相同。
    2、两者的审计目标不同:外部审计的目标常常受到法律和服务合同的限制,如常见业务——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是财报的合法性、公允性作出评价,而内部审计的目的是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公司治理流程的有效性,帮助企业实现其目标。
    3、两者关注的重点领域不同:外部审计的关注重点领域受到法律和合同的指定,例如财务报表审计中,外部审计主要侧重点是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合规性,也就是对财报的合法性、公允性作出评价。而内部审计主要侧重点是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目标达成、经营效率等方面。
    4、业务范围不同:外部审计的业务范围受到法律和合同的指定,如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鉴证审计、尽职调查等业务。而内部审计是以企业经济活动为基础,拓展到以管理领域为主的一种审计活动。
    5、审计标准不同:内部审计的标准是非法定的公认方针和程序,如IPPF;外部审计的标准是法定的独立审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
    6、专业胜任能力要求不同:内部审计要求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水平,由于内部审计的目标是帮助企业实现其目的,改善机构运作并增加价值,故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与水平。
  • 1、独立性不同。相比外部审计常用的《独立审计准则》,因两者的目标不同和服务对象不同,导致两者独立性不相同。2、两者的审计目标不同。外部审计的目标常常受到法律和服务合同的限制,而内部审计的目的是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公司治理流程的有效性,帮助企业实现其目标。3、两者关注的重点领域不同。

  • 1、独立性不同。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内审人员在履职时不受威胁,二是审计组织机构的独立,即与董事会的汇报关系独立。相比之下,外部审计遵循《独立审计准则》,其独立性也有所不同,因两者目标和服务对象差异。2、审计目标不同。外部审计目标受法律和服务合同限制,如财务报表审计旨在评...

  • 2、审计的服务对象不同 内部审计人员在处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问题中,充当企业管理当局的参谋和助手,并帮助各级管理人员有效地履行他们的职责,其主要的、直接的服务对象就是包括企业管理当局和董事会在内的组织内部的各级管理人员。通常,外部审计人员是受托对企业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年度审计,其服务对象...

  •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区别:1、审计范围不同。其中:社会审计的范围主要是对委托单位内部控制情况的必要调查(也称为“风险评估和符合性测试”)和年度会计报告相关资料的审核(可称为“实质性测试”);政府审计的范围是国有企、事业单位整个的财务收支或者基建项目;而内部审计的范围还包括内部控制的详细...

  • 区别 1、独立性不同。根据IIA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于2011年发布的IPPF内部审计实务框架第1100、1110章节,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包含两方面,一方面是指内审人员履职时免受威胁,另外一方面指审计组织机构的独立,即与董事会的汇报关系的独立。相比外部审计常用的《独立审计准则》,因两者的目标不同和服务对象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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