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资产折旧中可得到的税收收益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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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价值-残值/年数x税率,一般是这样计算。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固定资产价值的一经确定,改变的弹性很小,所以,纳税人想通过增大固定资产价值来增加产品成本就很难实现。而固定资产逐步转移到产品中的价值即折旧,就成为纳税人实行固定资产税收筹划首先考虑的问题。
折旧作为固定资产在生产使用过程中的价值转移,能够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所以它有着“税收挡板”或“税盾”的作用,因为每个纳税期的折旧额的大小,会影响企业当期的应纳税额,从而影响企业的所得税税负。
折旧方法的选择:
对折旧方法的选择,实际上也就是对企业费用确认时间的技术选择问题。虽然,从账面上看,在固定资产价值一定的情况下,无论企业采用何种折旧方法,计算提取的折旧总额都是一致的。
所以折旧总额对成本和企业利润的影响,在整个固定资产使用期间是相同。但是,因为资金受时间价值因素的影响,企业就会因为选择的折旧方法不同,而获得不同的资金时间价值收益和承担不同的税负水平。
总价值-残值/年数x税率,一般是这样计算。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固定资产价值的一经确定,改变的弹性很小,所以,纳税人想通过增大固定资产价值来增加产品成本就很难实现。
每年可以从折旧中得到税收利益=40*25%=10万元。税收利益的现值=10*(P/A,10%,5)=37.91万元。
按资产的计税基础和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计算。根据查询会计学堂官网信息显示,折旧的税收金额,按资产的计税基础和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计算出来的折旧额,如账载折旧年限与税法规定年限一致,那折旧税收金额就是账面折旧金额。
第一年年末:账面价值=40000-(40000-0)/4=30000 计税基础=40000-(40000-0)/2=20000 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10000 第二年年末: 账面价值=40000-(40000-0)/4 *2=20000 计税基础=40000-(40000-0)/2 *2=0 账面...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