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支付款项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无法支付款项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 所得税法中规定三年以上应付未付和三年以上无法支付的款项应交企业所得税。
  • 无法支付的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
    这个要并入其他收入一并交纳企业所得税。
  •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需要作为应税收入计缴企业所得税。此处“无法偿付”,是指债权人死亡或者债权人放弃债权等情况,导致债务人不需要支付应付款项,即企业不需要支付,而不是没有能力支付。在无法偿付的情况下,企业不需要再支付未付的应付款项,需要将...

  • 因此,无法支付的应付款如果计入了营业外收入,那么这部分收入也应被视为是企业的一部分收入,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债务人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规定:一、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

  • 企业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属于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判断题的答案是正确。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企业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包括超过三年未支付的应付账款以及清算期间未支付的应付账款,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当期损益,并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已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应付账款,在以后年度支付的,应进行转回,在支付年度进行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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