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退休职工发放的补助能否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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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我公司向本单位退休职工发放的各项补助(例如:生活补助、过节费、住房补贴等)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在税法上,此类费用是否应纳入“管理费用——福利费”核算? 1、《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第(四)项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费用(含生活补助、过节费、住房补贴等),财务核算时,可以记入“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科目。
2、离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费用税前能否列支,如何扣除问题,各地口径不一,所在地区没有明确规定的,应作为与取得收入无关支出,不能税前扣除。以下口径供参考:
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强化部分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共性税收风险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函〔2014〕652号)规定,2012年以来,税务总局对部分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开展了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揭示了企业存在的部分税务风险。为切实加强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现将部分行业共性税收风险问题下发给你们,请组织 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烟草总公司、 大唐集团公司本地成员企业(以下简称成员企业)做好对照整改。
一、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等与取得收入不直接相关的支出的税前扣除问题
按照《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及《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与企业取得收入不直接相关的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费等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山东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规定,企业在社保局发放基本养老金之外支付给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和节日慰问费不属于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因此,不能在税前扣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发〔2010〕82号)第四条规定,包括离退休职工的医疗费、暖气费等费用,应作为福利费进行所得税处理。
《辽宁省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大地税函〔2009〕91号)第十条规定,纳税人为离退休人员发放(报销)的取暖补贴(取暖费)、医疗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的离退休人员)等相关费用,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退休人员统筹待遇补贴属于个人所得税范畴,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方法为:以退休人员的统筹待遇补贴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适用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一、了解退休人员统筹待遇补贴 退休人员统筹待遇补贴是指企业或事业单位为其退休人员支付的除基本养老金以外的各种补贴和津贴,包括但不限于住房补贴、医...
退休人员领取退休工资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职工退休后从单位领取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等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职工退休后又返聘继续工作的,退休工资部分仍然是免税这里的退休工资应该指的是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退休工资其实就相当于我们口中常说的个人养老金,按照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补助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因离退休人员非在职或受雇人员,所以对其发放的补助也不能作为工资税前扣除。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第四款...
1、法律依据:根据明确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等,均免征个人所得税。为退休金免税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2、退休金性质:退休金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符合其他退休条件后,由国家或企业按照一定标准发放的养老保障金,...
《山东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规定,企业在社保局发放基本养老金之外支付给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和节日慰问费不属于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因此,不能在税前扣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