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按总收入的15*25缴纳的条款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你应该是属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根据税法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其应税所得率:
(一)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的;
(二)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的;
(三)通过合理方法,能计算和推定纳税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
你所在的企业可能是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但能正确核算或查实收入,所以税务局对你企业实行了核定征收。对你核定的应税所得率为15%,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总收入*15%就是应纳税所得额(相当于利润),25%是所得税率,将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就是应纳税额。
房地产业的应税所得率在8%-20%之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9]31号 )
第七条 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确认收入(或利润)的方法和顺序为:
(一)按本企业近期或本年度最近月份同类开发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确定;
(二)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同类开发产品市场公允价值确定;
(三)按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确定。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具体比例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第八条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由各省、自治、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下列规定进行确定:
(一)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15%。
(二)开发项目位于地及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0%。
(三)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5%。
(四)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于3%。
出自房地产会计网,原文地址:http:///thread-11275-1-1.html
按照规定是应该退的,不过要想退税有一定难度,一般情况下是延期到下年抵扣的,不过如果是房地产项目公司,应该可以退税的,但是企业如果存在偷漏税的情况,在最后清算时当然就很难实现退税和免予处罚的双重目标了
计算公式: (未完工的收入*15%+利润总额)*25%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提前预缴的税率是25%。房地产预缴所得税主要考虑预缴的毛利率,缴税款=毛利X税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
你这个属于核定应税所得率为15%。下面是相关的规定,你可以看下是否符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的规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
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综上,房地产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在发生的当期按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企业所得税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是怎样的?有关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做了原则性规定:"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