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股权和债权不得作为损失在税前扣除?

哪些股权和债权不得作为损失在税前扣除?
  • 答:以下股权和债权不得作为损失在税前扣除: (一)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未按期偿还的企业债权; (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借口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 (三)行政干预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 (四)企业未向债务人和担保人追偿的债权; (五)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 (六)其他不应当核销的企业债权和股权。
  • 答:以下股权和债权不得作为损失在税前扣除: (一)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未按期偿还的企业债权; (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借口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 (三)行政干预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 (四)企业未向债务人和担保人追偿的债权; (五)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

  • 三、行政干预导致的逃废或悬空债权如果金融企业的债权因受到行政干预而无法追偿,这种情况下的呆账同样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四、未进行追偿的债权金融企业如果未能对借款人和担保人采取必要的追偿措施,相关债权也不能视为呆账扣除。五、非经营活动产生的债权非金融企业正常的商业运营活动产生的债权,即使可能...

  • 第三条 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以下简称实际资产损失),以及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符合《通知》和本办法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以下简称法定资产损失)。 第四条 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 第四十六条下列股权和债权不得作为损失在税前扣除:(一)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未按期偿还的企业债权;(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借口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三)行政干预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四)企业未向债务人和担保人追偿的债权;(五)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

  • 要在2010年,乙公司这笔无法收回的100万元借款肯定是不能作为债权损失在税前扣除的。因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8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生效后废止)第四十二条有明确的规定,下列股权和债权不得确认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损失:债务人或者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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