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无形资产摊销费用不能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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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二)自创商誉;
(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二)自创商誉;(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转化为实质性损失之前,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⑷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纳税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 ⑸各项税收的滞纳金、 罚金 和罚款。纳税人违反国...
如果无形资产入账没有按规定取得发票,那对应的摊销支出就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
此条款指出,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不得扣除,同样,支出形成的财产折旧、摊销也不得扣除。因此,企业使用不征税收入购买的无形资产摊销在税前扣除上存在限制,应根据具体财务政策和税法要求进行操作。
但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2.自创商誉;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4.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的无形资产。另外,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清算时,准予扣除。(二)无形资产摊销方法的差异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