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在同一地方如何进行所得税纳税?
1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在同一地方的,要在总公司所在地税务局办理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
分公司企业所得税上缴总公司,然后按照总公司和分公司的上一年的资产总额、应付职工薪酬总额和营业收入这三项指标各自所占比例乘以一定的系数,确定分公司分摊比例,计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金额,下拨给分公司,在分公司所在地税务局缴纳。 - 你发起提问,问总公司与分公司不在同一行政区域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国家税务总局发文,对在同一省级行政区域内的总、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是统一将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申报数据汇总合并到总公司所在的行政区域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对跨省级行政区域的总、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是要由总公司将所有参与汇总的各个分公司办理企业所得税异地汇总按照各个分支公司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的资产、职工薪酬、营业收入的一定的比例占用的权数由总公司统一计算,个别分公司有的还会在所在地预交企业所得税,再由总公司汇总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算出应交企业所得税,抵减各个分支机构各期预交的企业所得税额,差额在总公司所在地再实行多退少补企业所得税。
- 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在同一县(市),企业所得税采取统一分配,就地预缴的方法。每个季度各分公司将各项收入、成本数据报总公司进行汇总,计算出应纳所得额后,按照各分公司的收入、工资总额、资产总额三项指标所占的比例,按照一定的计算方式,向各分公司进行分配,由分公司向分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57号 - 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在同一个地方的话,那其实按照总分公司的一些性质和相关税法的规定,是要进行汇总纳税的。由总公司在所在地进行汇总纳税,然后现在的规定可能还是要分到分公司一部分的。我们先要由总公司进行税务登记,然后在总分支机构里面进行报备。
一般总公司和分公司所得税的分配是按照资产总额,职工薪酬数,还有职工人数的比例来分配的,好像是按照334这样的比例进行分配税额的。 - 如果分公司属于独立核算的纳税人,应当独立建账核算;如果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核算的纳税人,财务并入总公司统一核算管理,是否要建立有关辅助帐、明细帐,可由总公司确定。
按照2008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再单独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有总机构汇总缴纳,但是分公司应当按照总公司的所得税分解表在所在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凡是总公司不提供分配表的,分公司的按取得的利润全额在注册地缴纳所得税。 - 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在同一地方,应该由总公司汇总一起在总公司所在地进行所得税纳税。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主体,是总公司的一部份,所以总公司应该把所有分公司的经营财务数据汇总,然后在总公司的注册所在地进行所得税纳税申报缴款等。
- 总公司与分公司不在同一地方的,要在总公司所在地税务局办理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公司企业所得税上缴总公司,由总公司进行税务登记,然后在总分支机构里面进行报备。
- 分公司不在同一地方,如果是非独立核算的,各种税务可以由总公司纳税,如果是独立核算的,除了企业所得税,其他各种税务需要由分公司独立申报。
- 可以选择总公司合并汇总纳税或单独纳税。
-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合并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分公司不在同一地方,如果是非独立核算的,各种税务可以由总公司纳税,如果是独立核算的,除了企业所得税,其他各种税务需要由分公司独立申报。
2、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合并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分公司不在同一地方,如果是非独立核算的,各种税务可以由总公司纳税,如果是独立核算的,除了企业所得税,其他各种税务需要由分公司独立申报。
2、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注册地和总公司可以不一样。分公司的注册地可以与总公司不同,因为分公司是总公司在其他地点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没有独立法人资格。总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而分公司则在其营业场所所在地进行登记。如果公司的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需要进行变更登记,否则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
其一,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二,分公司若办理了税务登记,则其为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单独申报缴纳增值税。法律依据 《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在同一地方的,要在总公司所在地税务局办理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公司企业所得税上缴总公司,然后按照总公司和分公司的上一年的资产总额、应付职工薪酬总额和营业收入这三项指标各自所占比例乘以一定的系数,确定分公司分摊比例,计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金额,下拨给分公司,在分公司所在地...
派一个信任而且有能力的人去当老大,同时严格控制财务,最后就是把部分权限开放给分公司,还有可以远程管理
当事人可以在侵权地区的法院提出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