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应付福利费提取比例是否可以超过14

新会计准则应付福利费提取比例是否可以超过14
  • 可以超过,但是职工福利超过工资14%以上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09号第二条,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所以职工福利费应在实际使用时计入职工薪酬,不能以计提方式确认为负债。

    扩展资料:
    新会计制度下,计提工资及福利费的会计分录,假设工资全进管理费用:
    1、工资分配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2、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养老,医疗.失业自己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实际发放给员工的)
    3、交纳社保费、住房公积金时:
    借:管理费用-社保费(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单位负担部分)
    管理费用 -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应付福利费-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养老.医疗.失业自己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 -住房公积金(自己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 新会计准则下

    计提工资
    借: 管理费用 2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2000

    从2007年1月1日起,不再按工资的14%计提福利费,实际发生时,在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据实列支,如发给员工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现金

    按收益对象分配时
    借:管理费用
    借: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年末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职工福利超过工资14%以上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 新会计准则福利费提取比例可以超过14% ,但是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超过14%的部分不允许扣除
  • 新会计准则没有规定福利费的计提比例,但明确规范了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 和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了所得税前扣除的比例。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 新会计准则下可以不计提福利费,直接列支。比例依然是14%,超出部分要交纳企业所得税的。希望对你有所启发和帮助。
  • 现在是不计提,使用不超过14%就可以
  • 可以超过,但是职工福利超过工资14%以上部分,不得税前扣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09号第二条,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所以职工福利费应在实际使用时计入职工薪酬,不能以计提方式确认为负债。

  • 新会计准则下,将“应付福利费”科目取消,按工资总额的14%提取福利费取消。以管理部门为例,当月发生福利费500元,现金支付,会计分录为:1: 实报实销方式下福利费的处理方法。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500 贷:现金 500 2: 以工资方式对福利费的列支。借:应付职工新酬-应付福利费 500...

  • 1、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应付福利费科目取消,取而代之为应付职工薪酬。2、那么现在新规定企业不得提取福利费了,只能直接进管理费用--福利费开销,而且开销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4%。3、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本文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新准则取消了按14%计提职工福利费的规定,只是统一规定,应将应付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账目设置上设置“应付职工薪酬”一级科目,在下面有二级科目“职工福利”),规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也就是说职工福利应与其他职工薪酬一样,按照实际发生额计入资产成本...

  • 目前我国企业每期应当按照工资总额的14%计算确定职工福利费,并按照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确认为当期费用。以提问中的例子来说,6个人应该分别计提的金额为 2500*14%=350 2000*14%=280 1600*14%=224 1200*14%=168 800*14%=112 600*14%=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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