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在建工程的水电费和工程物资能不能抵扣进项税

用于在建工程的水电费和工程物资能不能抵扣进项税
  • 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第二十一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前款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第二十二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第二十三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第二十四条 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所称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2”的房屋;所称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3”的构筑物;所称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矿产资源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
      《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电子版可在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
      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 用于在建工程的水电费和工程物资不能抵扣进项税:
    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第二十一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前款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第二十二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第二十三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第二十四条 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所称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2”的房屋;所称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3”的构筑物;所称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矿产资源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
      《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电子版可在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
      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 用于不动产的不可以抵扣。
  • 用于在建工程的水电费和工程物资不能抵扣进项税: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第二十一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

  • 企业发包的在建工程,应按合理估计的发包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结算的进度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付账款”等科目。将设备交付建造承包商建造安装时,借记本科目(在安装设备),贷记“工程物资”科目。工程完成时,按合同规定补付的工程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物业公司代收电...

  • 计入在建工程的内容主要包括:工程物资成本、直接人工以及间接费用。一、工程物资成本 工程物资成本是在建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包括采购的原材料、设备、构件等,以及为建造工程所发生的必要和合理的材料费用。这些物资成本直接用于构建和形成工程实体,因此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中。二、直接人工 直接人工是指...

  • 1. 工程物资费:这是在建工程最基本的费用之一,包括购买原材料、设备、构件等所发生的费用。这些物资是工程建设的基础,其费用直接计入工程成本。2. 施工人员工资:包括直接从事工程建设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等。这些人工成本是工程建设的直接支出,应计入在建工程的成本中。3. 机械设备使用费:这包括...

  • 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的区别如下:1、工程物资是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而在建工程是核算企业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也就是说,企业为在建工程领用的工程物资一般都要先计入在建工程,然后结转到固定资产等科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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