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进项忘记按2年抵扣申报了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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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进项增值税报表里忘记分2年申报了,可以与税务局沟通,让税务局工作人员修正或退后后重新申报。
扩展阅读:
财办会[2016]27号的征求意见稿的处理办法,核算内容里增加了36号文中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进项税额分两年(13个月)抵扣的处理。
例如,公司购入不动产或购进物资用于在建工程,取得发票并经税务认证,会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发票注明的不含税价)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发票注明税款的60%入账)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按发票注明税款的40%入账)
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购入物资改变用途,用在建工程(自建)情况。通常这种物资材料在分批购入,取得发票并经税务认证,会计处理为:
借:在途材料/材料采购等 (发票注明的不含税价)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按发票注明税款的100%入账)
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在转变用途的当期,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按原发票注明税款的40%入账)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按原发票注明税款的40%入账)
从改变用途的当月算起,第13个月时,从“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入 “进项税额”,进入当期实际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36号文规定: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于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固定资产进项增值税报表里忘记分2年申报了,可以与税务局沟通,让税务局工作人员修正或退后后重新申报。扩展阅读:财办会[2016]27号的征求意见稿的处理办法,核算内容里增加了36号文中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进项税额分两年(13个月)抵扣的处理。例如,公司购入不动产或购进物资用于在建工程,取得发票并经税...
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 必须是固定资产:首先,只有固定资产才符合进项税抵扣的条件。这意味着企业购买的生产设备、建筑物、机器工具等,而非消费性物品,才可以进行抵扣。2. 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企业必须获取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缴款书等。这些凭证上需要清楚地标明货物的名称、数量、单...
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
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第二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