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丢失超过180天怎么办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丢失超过180天怎么办
  • 根据《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2011年50号)第一条: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您描述的情形不属于《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中第二条中所称的客观原因,因此不能认证抵扣进项税额。可以由开票方,将开票方记账联复印加盖发票专用章后,交与您公司的财务记账。
  • 一般纳税人若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面临两种情况:已经完成认证相符的和尚未认证的。对于已完成认证的发票,购买方应采取如下步骤确保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正常抵扣:首先,要求销售方提供该发票记账联的复印件,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其次,由销售方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

  • 对于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丢失的处理,具体措施如下:1. 若丢失前已通过认证,购买方应携带销售方提供的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2. 若丢失前未进行认证,购买...

  • 法律主观:对于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有两种情况需要注意:1、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2、丢失...

  •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 您好!当发票对方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时,应首先向税务局报告情况。随后,登报声明丢失事实,同时支付罚款。完成上述步骤后,向税务局申请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接下来,关于抵扣问题,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 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第三条,一般纳税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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