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纳税准则企业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做分录?

小企业纳税准则企业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做分录?
  • 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不需要做任何分录。只有等该税额相关的商品出售或者内部领用时才能结转。
  •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做法应该是收到了税金或者是收到了进项税的发票,应该是做做增值税应交税费增值税中,所以在收到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发生的时候,有关系情况应该是抓住郑泽穗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中,然后再做做刘丁,真的进项是一中,这样的话就可以体现出经销商。可以体现出晋商税中有一部分增项税,是需要进行留底或者下一期需要进行抵扣的,是符合税法的规定,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 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不需要做任何分录。只有等该税额相关的商品出售或者内部领用时才能结转。

  • 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时:(一)转登记日当期已经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应当已经通过 选择确认平台进行选择确认或认证后稽核比对相符;经稽核比对异常的,应当按照现行规定进行核查处理。已经取得的海关进口增...

  • 在认证期限内,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认证,还能抵扣。如果已认证的进项税额,没有抵扣期限。在企业合并重组时,合并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也还能在合并后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其中第十条写到:“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

  • 第一,税务不会给企业退税,第二,企业也无需做进项转出计入成本。正确做法是,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这样处理,意味着等小规模纳税人再转回一般纳税人时,可用作抵扣。参考贵州税务局答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因此企业清算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是不予以退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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