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火灾损毁的存货进项税可以抵扣么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如果已经抵扣,是要做做进项税转出处理的。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价税合计
贷:原材料 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税的部分
经企业有关部门批准后: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价税合计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价税合计
因为火灾一般不属于天灾,是由于管理不善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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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因火灾原材料发生毁损,那进项税不可以抵扣,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我国增值税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度,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纳税人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转出。目前进项税额的转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2)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
按照现行规定,火灾损毁存货的进项税额可以继续抵扣,不用做进项税额转出,所以你总的损益20000元,相关分录如下 发生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20000 贷:原材料 20000 处理时:借:现金 200 (变价收入)其他应收款 300(责任人)其他应收款 17000(保险公司)营业外支出 2500 贷:待...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进一步明确,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如果是管理不善要进项税转出,要自然灾害是可以不转出进项税的。
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原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3、超市销售的食品过了保质期还没有卖掉就销毁了,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原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不作进项税额转出。相关政策依据: (一)《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年第二次修订)...
非正常损失情况下的进项转出: 当存货遭遇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损坏时,或者存货由于管理不善被 、丢失等情形,这些非正常损失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按照税法规定,这些损失所对应的进项税额不能继续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因此,企业需要进行账务调整,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2. 货物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