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向境内提供技术的收入如何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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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非居民企业在 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 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 个人提供的吗,还是企业提供的,你是接受者吗
需要缴纳营业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或接受劳务方在境内,即为境内发生的劳务应该缴纳营业税。如果在提供该服务时境外企业未到境内,对于劳务发生地完全在境外的不需在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该境外企业需要到境内进行服务,则需要视提供服务的国家是否为与我国签订了税收协定的国家。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
根据你的描述,我们认为该境外企业在 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因此在支付给境外公司的技术服务之前,首先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以及城建税,教育税附加,境外企业取得在 境内的所得还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根据您的描述总公司只是负责招投标,具体施工单位是分公司,并且往来结算与票据流也都与总公司无关,...
回答:第一种情况我们说如果外籍人员在 境内无住所,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 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在 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183天,并且在 境内的有关费用和收入是由国内雇主来承担,这部分收入需要在 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外籍人员的费用和收入是由国外...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第二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七)项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第一,财税〔2009〕111号规定: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也就是说,如果仅仅只是安装费,没有在上述列举不征营业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