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0 121号文件是否有效

财税2010 121号文件是否有效
  • 该文件目前有效。

  • 法律分析:1、财税[2010]121号文规定:“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应该是从发文之日(发文日为:2010年12月21日)起所有计缴房产税的房产原值均应包括地价。2、财税[2010]121号文件规定的“地价”应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的地价,包括纳税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实际支付的价款以及开发土地实际支出的成本费用。...

  • 财税[2010]121号 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现仍在使用,并未被更改或作废,当然有效。

  • 该文件目前有效。

  •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10]121号)仅是针对房产税作出的规定,并不是对会计处理的规定,因此会计核算仍应遵守相应会计制度或准则。2、由于将地价计入房产税计税原值,房产税负将有所增加。3、房产税从价计征,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按占地...

  • 财税[2010]121号文件规定: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都要将土地价款并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土地价款包括实际支付的土地价款和土地开发费用。实际工作中,需注意掌握以下几个问题:一、计算方法和顺序1、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按每块土地来计算并入房产原值征税,如果企业只有一块土地最为简单,如有多块地需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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