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抵扣问题

固定资产抵扣问题
  •   从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税收政策有五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换。
      二是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自用消费品(如小汽车、游艇等)所含的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
      三是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工业和商业征收率统一降至3%。
      四是将一些现行增值税政策体现到修订后的条例中。主要是补充了有关农产品和运输费用扣除率、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资格认定等规定,取消了已不再执行的对来料加工、来料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设备的免税规定。
      五是纳税申报期限从10日延长至15日。明确了对境外纳税人如何确定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发生时间、扣缴地点和扣缴期限的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规定:
      “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如果你不属于以上情况,新购设备是可以抵扣的。
      所购入的汽车如果是属于征收消费税的小汽车类,一般纳税人购入后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是不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
      会计上也可以抵扣
  • 从2009年起,除了不动产和附所物及交消费税汽车不可以抵扣外,生产经营用的购进固定资产可以抵扣了。是新《增值税条例》规定。
  • 从2009年1月1日开始,企业购入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是增值税转型带来的政策,是增值税法规不断完善的结果
  • 2009.1.1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除了税法明确规定不能抵扣的之外·其他的都能抵扣。
  • 2009年1月1日起
  •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修订后的《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经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中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没有固定资产,所以2009年1月1日以后购入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固定资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认证通过后可以抵扣。
  • 固定资产进项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抵扣的。一、固定资产进项抵扣的基本条件 根据 的税法规定,企业在购买固定资产时支付的增值税,通常可以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但要实现抵扣,企业需要满足一些基本条件。首先,企业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因为只有一般纳税人才有资格享受进项税额抵扣的待遇。其次,企业购买的...

  • 法律主观:新税法明确了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及相关政策,注意以下几点: 1、《条例》及《细则》规定:购进固定资产取得 可以抵扣销项税额,但购进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和自用的应征 消费税 的摩托车、小汽车、游艇)的固定资产(含混用的机器...

  • 1、自2009年1月1日起,购买固定资产的一般纳税人可以将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若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可以抵扣;3、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或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分2年抵扣,第一年60%,第二年40%;4、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等...

  • 一、税务规定限制 固定资产不能抵扣主要是为了符合税务管理的要求。根据税法规定, 的抵扣范围是针对购买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的原材料、辅助材料以及部分服务费用等,而固定资产不属于日常经营的直接消耗,因此通常不可抵扣。这样做有助于税务部门对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监控和管理。二、资本投入与费用...

  • 新税法规定,固定资产可抵扣,那么管理用的固定资产是否可抵扣呢?答案是可以。如果购入固定资产所取得的是普通发票,则不能进行抵扣吗?确实如此,因为普通发票上不含增值税,无法实现进项税的抵扣。在进行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时,是按照总价计提吗?答案是否定的。无论进项税是否被抵扣,都应根据固定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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