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置残疾人,残疾人就业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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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增值税和营业税方面,政策规定,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通知》第一条规定,“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或营业税减税收入,免缴企业所得税。”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 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2.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3. 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 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已安置残疾职工名单及其《 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 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办理享受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的备案手续。主管税务机关在对企业进行日常管理、纳税评估和纳税检查时,应对安置残疾人员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的情况进行核实。
残疾人就业可享受哪些优惠
根据《 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第八条第(二)项和《 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根据2007年12月29日发布的《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85号)第五条和《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9号)第十六条的规定,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按照省(不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残疾人个税减征幅度有望提高
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可以按照规定享受残疾人就业补贴和工资加计扣除政策,鼓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和融合。根据《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对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进行了政策倾斜。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可以享受残疾人就业补贴和工资加计扣除政策。其中,残疾人就业补贴是指经认定...
安置残疾人就业能享税收优惠,具体如下:每位实际安置的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额度,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地区县的最低工资标准6倍确定。然而,该额度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残疾人员工的工资可以进行加计扣除,以减轻企业的税负。这意味着,企...
2.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3. 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 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企业...
雇佣残疾人企业的优惠政策如下:企业雇用残疾人后,其支付的工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个人提供服务免征增值税。企业若安置残疾人达到规定比例,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企业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个人所得税部分,可以减免80%。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
1、答:安置残疾人员就业的单位单位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以享受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2、在流转税方面,主管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减征营业税。3、其中,每位残疾人每年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县(含县级市、区、旗)最低工资标准的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