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中以前年度管理费用可不可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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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可以扣除
只要你证明以前年度是清算项目开发期间发生的就可以扣除 - 可以扣除的。
1、年度汇算清缴和项目清算的差异(执行的政策不同)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是按年就企业整个年度全部所得纳税,因此,需要按年度进行汇算清缴。年度内企业有所得就纳税,有亏损不纳税,今后年度实现的所得可以按规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对于有完工前开发产品预售收入的企业,其预售收入也要按规定的预计毛利率预计...
如果是房地产开发的话,从税收角度看,应该是开发间接费用更‘划算’,因为在项目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开发间接费用是计入开发成本的,可以作为扣除项目从应税收入中扣除;而管理费用只能列入期间费用,以开发成本+土地权费的10%为上限扣除。这样,作为开发间接费用列支时计缴土地增值税的税基会小些,税款自然...
小规模纳税人 不设应缴税金-应交增值税这个科目 只设管理费用-税金可以吗 除了免税企业外。任何企业,都必须统一应用“应缴税费”这个规定会计科目,核算本企业应缴与已缴各种税费。即凡涉及税费的所有记账业务都需要通过“应缴税费”账户作反映。这种做法俗话说形象地可叫“转一下,过过堂,”。基金...
土地增值税清算复审是税务机关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项目应交土地增值税进行全面复查的审核方式,对于土地增值税税负明显偏低的项目,复审的概率较大。自查、复审和应对税务机关的清算审核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至关重要。一、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的审核需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实际支出金额与...
问题有点外行。土地增值税的扣除是比较复杂的,扣除项目及其金额要区别主体(是否房地产企业)、以及标的(新、旧房产)其中第二项——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①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②前期工程费、③建筑安装工程费、④基础设施费、⑤公共配套设施费及⑥开发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