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和退的发票怎么作账?
5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发票作废并且退回,做相反的分录,冲销原来的就可以了。借: 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现金
贷 :制造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等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如果是去年作废的增值税红字发票:1、借:应收账款(红字)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红字)应缴税费-增值税(红字)2、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成本(红字)贷:库存商品(红字)3、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红字)贷:应缴税费-所得税(红字)这张冲红的发票可以在今年的收入中体现,因2010年已交增值税,如果你2010年已交所得税,最好不要按照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很麻烦的,今年的票就记在今年里,红字做与原分录一样即可。因为你调整的是以前年度的损益,不能再通过本年利润,实际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就代替了“本年利润”。重新开具的要作为当年的收入处理,成本亦同。
如果是当月作废的不要进行账务处理。开票系统上你这不叫作废,是退回。重开的再做分录。跨月退回开票系统已不能作废了,你要去税务部门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红字发票 要做红字分录,与你以前做的一样只是数字用负数(红字)。 -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 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帐务处理:根据红字发票冲减收入
借:应收帐款(银行存款) (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 (红字)
应交税费_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红字) - 作废的发票不用做帐
退回的发票只要把以前正常开据的发票所做的记帐分录,做红字冲回就可以了。 - 1、正常下作废退票,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直接作废就行了。2、发票交对方已认证退回作废的,你视同不作废,按正常的账务处理,同时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红冲。
1、企业进行发票作废红冲时: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科目)(红字)贷:应付账款——公司名称(红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企业收到退费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公司名称 企业发票作废红冲然后收到退费,应当通过“原材料”等红字科目以及“应付账款”相关二级科目核...
受票方处理为:借「原材料」等,贷「应付账款」等;再借「原材料」等,贷「应付账款」等。若为普通发票,受票方分录中的「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计入采购成本。第三,若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方应取得对方退回的记账联和抵扣联,在新系统内作「作废」处理。双方应按会计准则关于销售退回的规定进行...
当上月已开具收入发票的货物在本月被退回并作废时,账务处理需遵循一定的程序以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具体步骤如下:首先,在产品销售时,需记录应收账款的增加以及主营业务收入的增加,同时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也相应增加。会计分录为: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
发票作废并且退回,做相反的分录,冲销原来的就可以了。借: 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现金 贷 :制造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等等)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如果是去年作废的增值税红字发票:1、借:应收账款(红字)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红字)应缴税费-增值税(红字)2、借:以前年度...
企业若发现已开具的发票存在错误或需要撤销,应立即联系对方公司,协商处理方式。若对方公司同意作废,双方需共同签署作废声明,并在税务机关备案。在此过程中,企业需将原发票作废,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作废发票后,应按照上述流程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目清晰准确。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发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