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其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详情请见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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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1、自产自用的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如该货物属于征收消费税的范围,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税额。
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或: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2、进口的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
如果进口的货物应征消费税,则上述公式中的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第一道题:在建工程成本的金额=消费品成本+增值税+消费税
=1 500+2 500×17%+2 500×10%=2 175(万元)
已告知增值税和消费税计税价格(两个价格相同)。
第二道题:在建工程成本=领用材料实际成本+增值税
=20 000+20 000×17%=23400元
2、进口的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 如果进口的货物应征消费税,则上述公式中的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第一道题:在建工程成本的金额=消费品成本+增值税+消费税 =1 500+2 500×17%+2 500×10%=2 175(万元)已告知增值税和消费税计税...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不过,从明年1月1日增值税转型之日起,就不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了,这里就有个税务策划节税的问题,从现在起工程领用原材料可等明年1月在做帐务处理。
一、例如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10000元,增值税17%,区分情况来做分录:(1)如果领用的原材料等是用于生产线、设备等这样的动产的,其进项税额不计入成本中,不用作转出处理,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借:在建工程10000 贷:原材料10000 (2)如果领用的原材料等是用于厂房等不动产的基建工程的,进项税...
1、外购的的工程物资、原材料用于动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直接计入资产成本,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因为动产在建工程是(固定资产)是增值税应税项目,购买材料的税金可以抵扣。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原材料 自产的库存商品用于动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也是直接计入资产成本,税金不做处理。借:...
不动产行业营改增之后,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的增值税不需要按视同销售确认销项税额,也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的账务处理是, 借:在建工程—某某固定资产, 贷:原材料—某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