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怎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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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税发〔2008〕28号文件,就是关于总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的。
1.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中,“纳税申报企业类型”栏次勾选跨地区经营企业类型代码。2.应填报A10900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A109010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问题四、汇总纳税企业汇算清缴时需要报送哪些材料?答:汇总纳税企业汇算清缴时,总机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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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式与说明《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4年版)》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及报送要求(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在 境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并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
汇总纳税企业应根据当期实际利润额,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预缴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预缴额,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预缴;在规定期限内按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也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预缴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预缴额,...
2. 上年度被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3. 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在其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4. 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的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5. 汇总纳税企业在 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