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的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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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市政府关于部分行政区划调整以及广州市国税局《关于撤销广州市东山区芳村区国家税务局及设立萝岗区南沙区国家税务局的通知》(穗国税发〔2005〕192号)的精神,广州开发区、保税区国家税务局与新设立的广州市萝岗区国家税务局以一套人马三个牌子合署办公。根据《关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保税区广州市萝岗区国家税务局规范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方案的批复》(穗国税函[2005]229号),我局设办公室、税政管理处、征收管理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计划统计处、办税服务厅、人事教育处、监察室、机关党总支办公室等内设机构;设置了第一、二、三、四、五、六税务分局为派出机构。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下设三个副处级事业单位,分别是信息中心、票证中心和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本级信息系统的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维护计算机网络、设备、应用系统和数据库。同时,参与上级组织的应用软件开发,提供技术支持,开展税控器具的应用及技术培训,确保计算机信息安...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及广州市萝岗区国家税务局,根据精简高效原则,按照经济区域划分,设置了六个税务分局。这些分局作为派出机构,分别承担着特定区域内的税务管理工作。接下来,我们具体分析这六个税务分局及其职责分工。税务分局一至五,主要负责对所辖区域的税源监控与管理,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广州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广州市萝岗区国家税务局设置3个事业单位,级别为副处级,即:信息中心、票证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一)信息中心组织本级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设备、应用系统和数据库;参与上级组织的应用软件开发;...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在2005年6月被国家税务总局在核定和规范全国基层税务机构设置中核批为广州市副局级单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广州保税区国家税务局)与广州市萝岗区国家税务局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
税务分局为非全职能机构,是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广州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广州市萝岗区国家税务局的派出机构。 1.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广州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广州市萝岗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2.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广州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广州市萝岗区国家税务局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