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的派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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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广州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广州市萝岗区国家税务局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按照经济区域划分,下设6个税务分局。税务分局为非全职能机构,是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广州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广州市萝岗区国家税务局的派出机构。 1.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广州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广州市萝岗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2.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广州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广州市萝岗区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3.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广州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广州市萝岗区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4.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广州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广州市萝岗区国家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5.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广州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广州市萝岗区国家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6.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广州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广州市萝岗区国家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 1.第一至第五税务分局,主要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和税款征收等,承办上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2.第六税务分局主要负责小规模纳税人涉税案件的查处工作,上级部门交办、其他部门转办的一般纳税人的专案稽查,上级部门交办的专案协查工作;负责受理本区涉税案件举报,并查处检查分工范围内的案件;协助对口稽查局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和开展稽查工作;在日常征管过程中协助清理漏征漏管户、协助清理长期欠税(经征管局采取各项措施多次催缴无效的欠税钉子户)、协助追踪失踪户等;负责本区国家税务局与对口稽查局的沟通、联系和衔接工作;对本区内征管过程中发现的纳税人偷骗税行为和线索向对口稽查局反映,并视情况作案源线索移送处理;对区域稽查局反馈的征管情况和执法情况及时向所在征管局反映;负责在办案过程中与当地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协调工作。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下设三个副处级事业单位,分别是信息中心、票证中心和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本级信息系统的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维护计算机网络、设备、应用系统和数据库。同时,参与上级组织的应用软件开发,提供技术支持,开展税控器具的应用及技术培训,确保计算机信息安...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及广州市萝岗区国家税务局,根据精简高效原则,按照经济区域划分,设置了六个税务分局。这些分局作为派出机构,分别承担着特定区域内的税务管理工作。接下来,我们具体分析这六个税务分局及其职责分工。税务分局一至五,主要负责对所辖区域的税源监控与管理,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广州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广州市萝岗区国家税务局设置3个事业单位,级别为副处级,即:信息中心、票证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一)信息中心组织本级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设备、应用系统和数据库;参与上级组织的应用软件开发;...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在2005年6月被国家税务总局在核定和规范全国基层税务机构设置中核批为广州市副局级单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广州保税区国家税务局)与广州市萝岗区国家税务局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
税务分局为非全职能机构,是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广州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广州市萝岗区国家税务局的派出机构。 1.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广州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广州市萝岗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2.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广州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广州市萝岗区国家税务局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