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前的税务处理

营改增前的税务处理
  • 建筑业营改增后,你企业是一般纳税人税率是11%,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税率是3%(账务处理比较简单)。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分老项目和新项目。
    施工许可证或签订的合同5月1日以后,属于新项目,增值税税率是11%,允许抵扣进项税。
    老项目按税率3%征收增值税。
    账务处理上,合同额是含税金额。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试点地区兼有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始试点当月月初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应按相关规定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具体操作上,开...

  • 总之,营改增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式发生了变化,企业需要根据不含税收入和核定税率、所得税税率来计算。而营改增前,企业所得税则通常基于含税收入进行计算,税率也会有所不同。企业应当适应这一变化,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 一种观点认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以会计利润额加上预售收入计算出的预计利润减去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预缴企业所得税。另一种观点认为应直接按照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额乘以适用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 对于上市公司按照税法规定需补缴以前年度税款的,如果属于前期差错,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处理,调整以前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否则,应计入补缴税款的当期损益。因补缴税款所支付的罚金和滞纳金,应计入当期损益。为此,企业对补缴税款所支付的罚金和滞纳金的...

  • 法律分析:可以。按照税务总局(2018)第42号规定,企业营改增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不管是当时就已申报纳税还是后来补税的,现在都可以补开发票,但只能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 第七条 按照《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改征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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