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把我司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弄丢了,那我司提供完税证明还需要什么呢

客户把我司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弄丢了,那我司提供完税证明还需要什么呢
  •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需要提供完税证明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被盗的处理方法》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已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可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未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应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被盗的处理方法
  • 一、申请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所需资料:
    1、《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文书编号:0228)
    2、已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
    二、办税流程: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扩展资料1、需抛开税务机关繁琐的程序或想要避免罚款的单位。
    2、空白 丢失被盗需避免登报处罚的单位。
    3、 遗失且超过90天未认证的单位。
    4、因保管不当等其他原因将 遗失的单位。
    5、销货单位以任何理由拒绝出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给购货单位。
    6、销货单位已经出具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但由于各种原因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不给予审核批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被盗的处理方法
  • 国税发〔2006〕156号-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   客户把你司开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弄丢了,按以下规定操作:
      国税发〔2006〕156号-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 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 票的发 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 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 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 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 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 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 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 票发 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 票发 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 票发 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 票的发 票联,可将专用发 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 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 由客户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说明,销售方携带丢失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和这个情况说明,到税局办理完税证明,然后将完税证明和记账联复印将交给客户,客户据此认证抵扣,并入账。
  • 不用重开的。
    你把发票记帐联或存根联复印两份,盖上公章,到国税局开个发票遗失证明,你在次月报完税之后,他就可以凭你的复印件和遗失证明认证了。
  • 首先应立即报告主管国税机关,领取并填写《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普通发票遗失声明〉刊出登记表》,再写一份申请说明遗失原因,连同遗失证明的材料等交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手续批下来后要到税务指定的财税报登出(要收费的)(不是所有报纸都可以的),公开声明作废;等报表刊出后,再把报纸和有关资料一起交主管税务局审批后,可以重开一张交给对方,不用交两次税了。
  • 去你的税务主管局咨询,这个事情跟你没什么关系,是你客户自己的事情
  • 若客户不慎丢失已开具的专用发票的发票联,一般纳税人可通过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并留存抵扣联复印件备查的方式,完成税务处理。

  • 可以出具相应凭证到税务机关补办。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十八条,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

  • 1、增值税票弄丢:把存根联复印,交客户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后,开具红字发票冲原开发票,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如果已抵扣税不得重开。2、普通发票弄丢,复印存根联并盖章给客户入账。财务人员应该设置发票登记本,登记购入发票的数量、号码,开出的发票号码、日...

  • 1. 若丢失发票联,应以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并将其复印件留存备查。无需进行单独处理。2. 若丢失抵扣联,只需以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无需进行额外处理。3. 遭遇发票联与抵扣联同时丢失,需由开票方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务机关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在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

  • 1、对方已认证,就应该对方去他们当地的税务局申请退回重开申请,再将审批完的文书转过来,就可以开具红字发票。2、对方如果没认证,并且在开票日2个月内,开票方申请会更方便些;从系统中先做红字发票导出,到U盘,到当地税务局申请审批,审批后即可开具红字发票。二、法票只能在当月作废,跨月的话只能...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