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发生运费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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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综上,企业出口免税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在税务政策上,出口货物的国内运费通常不被视为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这是因为,国内运费是货物在国内流通环节产生的费用,与出口货物的增值税计税基础没有直接关联。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出口货物的国内运费不能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二、特殊情况下的抵扣可能 虽然一般情况下出口货物的国内运费不...
5、本条第1项至第4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若是生产企业发生的运费可以抵扣。
外贸企业在进行出口货物的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国内运费通常不被视为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以下情况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用于简易计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货物、劳务、服务等;非正常损失的购进物资及相关服务;在产品或产成品耗用的购进货物;以及国务...
此条例规定明确指出,企业出口免税货物的进项税额属于上述第三项,因此,出口货物发生的运费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
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