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中复合税率如何计算

消费税中复合税率如何计算
  • 应纳消费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以白酒为例子:
    白酒包括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适用比例税率:20%和定额税率:0.5元/每斤(500克或500毫升)

    白酒应纳消费税=销售数量×0.5+应税销售额×20%
    其中应税销售额的确是不含增值税。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
  • 消费税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计税方法。

    (一)以价定率应纳税额的计算

    采用从价定率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当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已定时,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否正确,关键取决于销售额的确认。而销售额的确认又因销售额形成的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现分述如下:

    1.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税销售额的确认。纳税人对外销售其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其销售额为依据计算纳税。这里的销售额包括向购货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采取价税合并形式收取货款的,在计算消费税额时,应换算成不含增值税额之后再行计算,其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税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这里所说的价外费用与增值税规定的价外费用相同。

    应纳税额的计算。当纳税人当期销售额确认之后,即可按规定的计算公式计算应纳税额。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用于连续生产,继续加工成应税消费品。例如,以自产的烟丝继续加工成卷烟,只需就最终产品卷烟缴纳消费税,而作为中间产品的烟丝则不需缴税。另一种则是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除生产以外的其他方面,这种情况就应在自产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时计算缴纳消费税。计税时,应以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为计税依据,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可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这里“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应是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但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或无销售价格的情况应除外)。如果当月无销售或者当月未完结的,应按照同类消费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 复合计征消费税的具体计算公式为:1、进口环节复合计征消费税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2、正常销售复合计征消费税应纳税额=不含税收入*消费税比例税率+销售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复合...

  • 复合计征消费税公式:消费税复合计税的应纳税额=应税数量*单位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消费税的纳税环节包括:1、生产环节:大多数应税消费品;2、进口环节:进口应税消费品,在报关进口时纳税;3、零售环节:金银铂钻,超豪华小汽车加征。免征消费税的项目,具体如下: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

  • 3、复合计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的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即将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与销售数量相乘,再乘以适用的比例税率,得出应交消费税。4、需要注意的是,组成计税价格的两种情况的计算公式为:自产自用属于视同销售的情况,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

  • 复合税率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复合税率兼有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的优点,缺点是比较复杂,所以不宜广泛使用。

  • 实行复合计税时,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第八条针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情况,条例指出,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若无销售价格,同样需要依据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其公式为:(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实行复合计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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