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楼上说的不对。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销售*(17%-退税率)-免税进口*(17%-退税率),俗称VAT loss
-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 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 (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抵减额;
3、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实质:实行免抵退管理办法,退税率是国家规定的,所以出口货物名义征税率和退税率之间存在一个差额,如名义征税率17%,退税率13%,差额4%,这部分实际上是既不免税也不得抵扣的,反过来说就是应纳税额的增加项目,这也可以从应纳税额的公式看出来。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作转出处理;
4、当生产企业所出口的货物中有使用免税购进的原材料生产时(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料或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由于购进这些免税材料时本身就没有增值税进项税额,这部分免税购进原材料的进项税额应从免抵退税不得免征 和抵扣税额中扣除。这就是“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简单地说,我们销售货物的税率是17%,而我们的退税率16%(举例),这中间相差的1%的税率就是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
我国出口货物的税收政策中,存在“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这一概念,这主要是由于出口退税率通常低于征税率。以17%的征税率和13%的退税率为例,出口货物的实际退税额并非按照17%计算,而是按照13%的退税率进行计算,差额部分即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这意味着这部分税款不能用于抵减...
生产企业不能完全免除出口税收,而只能抵扣部分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指的是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时,由于生产企业此前已经交纳了进口税收,因此原则上应当免征出口税收,但由于一些特殊情况,生产企业不能完全免除出口税收,而只能抵扣部分税额。
我国对出口货物实行出口免税政策,也就是税率为0。但实务中并不是真正的0税率,而是低税率。比如税率为17%,可实务中并不是按17%计算退税额,还有一个退税率13%(比如),那另外4%就是应该要交纳的增值税,税法上称之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 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 (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抵减额;3、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实质:实行免抵退管理办...
免税进口料件的退税率=0 所以:作为组成销售价款的一部分的免税进口料件所对应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实际也就是进项转出额)为零。正因免税进口料件的征税率和退税率都为零,因此上式也可以写作:“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销售价款*(销售品的征税率-销售品的退税率)-免税进口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