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购入不动产的进项税还用分两年抵扣了吗?
4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是的,现在购入作为固定资产使用的不动产,其进项税还用分两年抵扣。但是,购入投资性房地产,其进项税可以一次性抵扣。
相关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纳税人取得的不动产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应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具体抵扣方式为:
纳税人取得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例如:2016年5月1日,您单位购入一幢办公楼,取得进项税额110万元,纳税人应在2016年5月抵扣66万元,2017年5月(第13个月)再抵扣剩余的44万元。 - 根据《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规定,购入作为固定资产使用的不动产,其进项税额分两年抵扣。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2、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3、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扩展资料:
1、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纳税人按照《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应取得自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述进项税额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于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时,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允许于销售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 - 是的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进项税转出),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于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不适用分期抵扣,准予一次抵扣情形:
融资租入的不动产
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扩展资料
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 - 19年政府工作报告又说把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由分两年抵扣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这改来改去的是为了啥…
根据营改增政策规定:企业在购置不动产时,取得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应分两年进行抵扣,第一年抵扣其中的60%,第二年(第或者说是十三个月)抵扣剩余的40%。
动产,取得的进项发票,不需要分两年抵扣;不动产,取得的进项发票,才需要分两年抵扣。根据《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四条 纳税人按照本办法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应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述进项税额中,60%的部分于...
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第二条明确了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或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什么情况下需要分2年抵扣,什么情况下不需要分2年抵扣。以下是国家税务总局对不需要分2年抵扣的解读。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2016.5.1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
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