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作为坏账损失应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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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按照谨慎原则,在会计期末编制报表时,要预计其中的不能收回的坏账。按现行的财务制度规定,可以在年度终了,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0.3~0.5%计提坏账准备。
下列已入账的应收账款可以作为坏账确认:
1,因债务人破产,依照法律清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2,债务人逾期三年未能够履行义务,经主管财政机关审核认可,可以列作坏账的应收账款。
已经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并不意味企业放弃了其追索权,一旦重新收回,应及时入账。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10条,“小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作为坏账损失(6个方面):
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3、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6、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10条,“小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作为坏账损失(6个方面):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
1,因债务人破产,依照法律清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2,债务人逾期三年未能够履行义务,经主管财政机关审核认可,可以列作坏账的应收账款。已经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并不意味企业放弃了其追索权,一旦重新收回,应及时...
小企业会计准则坏账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应收及预付款项。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条规定跟企业会计准则不同,没有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因为小企业会计准则没有该科目,新会计制度计提的坏账准备则计入资产减值损失;也没有计入管理费用,小企业一般不计提坏账...
不是的,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应收及预付款项。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九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和预付账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发...
不是的,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应收及预付款项。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九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和预付账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