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能不能抵扣,看这一篇就够了

增值税专用发票能不能抵扣,看这一篇就够了
  •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购买农产品时,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增值税专用发 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买方扣税凭证;第三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 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 票第六联。
    4.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票为电脑六联式发票:第一联为发票联,是购货单位付款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货单位扣税凭证;第三联为报税联,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第四联为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第五联为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第六联为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
    5.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 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6.取得的2017年7月1日以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票,应自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 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7.认证当月计算抵扣,并在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进项税额,逾期不得抵扣。
    8.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发生应税行为可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同时使用新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 票专用章。
    9.增值税纳税人应在 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 票专用章(为其他个人 的特殊情况除外)。为其他个人 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备注栏上,加盖税务机关 发 票专用章。
    10.取得建筑服务得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 增值税发 票,发票备注栏需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11.取得销售不动产的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 增值税发 票,发 票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12.取得不动产租赁的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 增值税发 票,发票的备注栏需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13.取得货物运输服务的增值税增值税发 票,发 票的备注栏需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其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1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地税机关申请 增值税专用发 票。
    15.不能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以向地税机关申请 增值税普通发 票。
    16.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优惠政策减按1.5%征收,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 增值税发 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征收率减按1.5%征收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发 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其中发票的税率栏为“***”。
    17.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 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 增值税发 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 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其中发票的税率栏为“***”。
    18.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票开具规定,“纳税人识别号”栏内打印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如购买方需要抵扣增值税税款,该栏必须填写。
    19.纳税人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票的,如在办理车辆登记和缴纳车辆购置税手续前丢失的,应先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补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票的手续,再按已丢失发 票存根联的信息开红字发 票。
    20.现行政策允许开具且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销售二手车的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小规模纳税人可由主管税务机关 增值税专用发 票。税务机关要加强对二手车交易的税收征管。
    21.补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票的具体程序为:1.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票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 票专用章);2.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3.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票。
    22.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 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 票发 票联认证,增值税专用发 票发 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发 票联,可将增值税专用发 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增值税专用发 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 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 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 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 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 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增值税专用发 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23.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 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可以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
    24.将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和建筑业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建筑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通过 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 。
    25仅以下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其他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可以按规定根据实务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选择简易计税的。
    (2)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
    (3)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 举例:A先生为无住所个人,2020年1月,A先生同时取得2019年第四季度(公历天数92天)奖金和全年奖金。假设A先生取得季度奖金20万元,对应境内工作天数为46天;取得全年奖金50万元,对应境内工作天数为73天。两笔奖金分别由境内公司、境外公司各支付一半。(不考虑税收协定因素)
  • 法律主观:可以,抵扣是指使用购入货物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申请抵扣,目的是少缴增值税,这是国家增值税法规定的。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才可以抵扣进来的17%的税额,如果不是就没有意义了,低扣就是在税务局网上认证平台上认证通过,发票上的购货方与销货方的信息都无误。...

  • 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但需要有凭证,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 )。而且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

  • 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农产品销售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普通发票除外。对于一般纳税人其取得的增值税专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其取得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两种发票均不可抵扣。【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

  • 是的,专用发票增值税可以抵扣。在理解为何专用发票增值税可以抵扣之前,我们需要明白增值税的基本运作原理。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它基于商品和服务的增值部分进行征税。当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并支付增值税时,这些税款实际上是作为成本的一部分支付的。为了避免双重征税并确保税收的公平性,企业可以在其销售商...

  • 在增值税制度下,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议题。首先,需明确的是,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涉及广泛,但对于一些特定项目,企业通常不能将其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抵扣。接下来,让我们列举一些不能抵扣的项目,以供参考。1. 购进的用于集体福利的物品。这些物品通常包括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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