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赠送视同销售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视同销售行为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是在税收的角度为了计税的需要将其“视同销售”。按《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八种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此外,新会计准则对销售收入的确认也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需要按税法要求及时确认销售实现并计算缴纳流转税和所得税;会计方面是否需要确认收入,要看其是否满足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该种方式虽然没有经济利益,但发生了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赠送货物所耗用原材料和支付加工费的进项税额,已经从购入时的销项税额中抵扣,若不将赠送的货物视同销售,就会导致纳税人多抵进项税额,从而引起以赠送为名,逃避纳税义务现象。因而税法规定:纳税人以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在货物移送当天发生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但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并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中的第(3)项。没有经济利益流入企业,因此会计上不确认收入,按成本结转。 -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要视同销售处理。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该种方式虽然没有经济利益,但发生了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赠送货物所耗用原材料和支付加工费的进项税额,已经从购入时的销项税额中抵扣,若不将赠送的货物视同销售,就会导致纳税人多抵进项税额,从而引起以赠送为名,逃避纳税义务现象。因而税法规定:纳税人以自...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按同类货物的成本价和销项税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按货物的成本价,贷记“产成品”等科目;按同类货物的销售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
增值税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相关规定一样,赠送商品同样视同销售,按照规定的征收率(6%或4%)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税务机关规定,企业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等项目,属于视同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赠送商品应该计入“营业外支出”会计科目核算,并视同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其会计分录如下:借:营业外支出...
小规模企业销售产品赠送个人的行为属于视同销售,需要缴税。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下列行为应当视同销售:⑴增值税中视同销售的确认。《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