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自然人,如何做分录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货物捐赠业务不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不存在现金流入条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的收入确认标准,不应作为收入处理,但税法要求视同销售处理。按照税法视同销售的业务,一般认为不符合收入确认标准的,不应确认收入,直接按成本结转
借:营业外支出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借;营业外支了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 最好不要反映到捐赠,因为你这是非公益性支出,所得税前不允许抵扣。看看能跟销售广告宣传或是返利挂上购不。
购入价格就是这种原材料的“售价”;正因为如此,有些专家说无偿赠送,只需要将原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因为只是用途改变;需要说明的是,虽然计算结果没有差别,但是这种说法并不法和税法原意,因为所以用途改变、只做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企业内部而言;而免费赠送确实对外)。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
一般纳税人将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如果受赠者为一般纳税人,可以根据受赠者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发货票中的一种,专用发票是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增值税应税项目使用的一种特殊发票,
受赠方取得增值税可以抵扣的,一般纳税人将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如果受赠者为一般纳税人,可以根据受赠者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接受捐赠的货物符合规定的可以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
无偿赠送货物不视同销售,相应进项税转出,如外购货物无偿赠送给个人,属于用于个人消费;无偿赠送货物视同销售,相应进项税允许抵扣;无偿赠送货物视同销售,但免征增值税;比如疫情期间,纳税人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
赠送的账务处理如下: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时,将货物赠出的会计分录为: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果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时,会计分录为: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时,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