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查增企业的应纳税所得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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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纳税检查中查出问题的处理
� (一)对纳税人查增的所得额,应先予以补缴税款,再按税收征管法的法规给以处罚。其查增的所得额部分不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 (二)在减免税期间查出的问题属于盈利年度查增所得额部分,对减税企业、单位要按法规补税、罚款,对免税企业、单位可只作罚款处理;属于亏损年度多报亏损的部分,应依照关于纳税人虚报亏损的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 (三)税务机关查增的所得额不得作为计算公益性、救济性捐赠的基数。��因此,对纳税人查增的所得额按上述原则处理.
现就税务机关检查调增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问题公告如下:一、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
(一)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以下简称《公告》)第一条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
对于检查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税务机关将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进行相应的处理或处罚。税务机关在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如果发现企业存在应纳税所得额的调增情况,这可能意味着企业存在未申报的收入或错误的扣除项目。在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会进行相应的调整,...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
实际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已经明确指出:“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